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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
一般人都會認為,錢放在身上,才是最安全的。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走偏門的人就最清楚,放在身上的錢,往往最惹眼,也最容易丟失,只有藏起來的錢,才是最安全的。
現在聽到毛鼠有緊急情況要告訴他,他自然會立即就跑下去,他肯定都沒想到,要將錢一起帶上。反正下去一會兒,就會上來收拾東西走人。
三叔找了好一會兒,終於,在床底下一個很隱蔽的木板縫隙裡頭,找到了一疊厚厚的錢!
拿出來一數,三千六百多!
剛剛好是朱光慶身上所有的錢!
三千五是他和毛鼠分贓的,一百多是之前他摸到車站扒手團伙的錢和我三叔分贓的。
三叔帶著錢,悄無聲息回到了307號房間,然後在床上留下五百塊和一張紙條,就從307號房間的窗戶爬了下去。
而此時,朱光慶來到酒店前臺,卻發現只有一個小姑娘在這裡坐著,哪裡見毛鼠的人?
他立即一愣,慌忙問道:
“小妹子,我那位朋友呢?”
楊曉紅聳了聳肩,一臉無語,說道:“他讓我打電話叫你下來之後,就說要去買水果,待會兒再回來,也真是奇了怪了,他去買個水果,至於那麼急嗎?跑得賊快,解放車都沒他那麼快,我看他就不像是去賣水果,倒像是逃命。”
朱光慶聽了這話,不由一愣,心中疑惑。
就算被朱玉袁破了局,他也不用跑這麼快啊,既然都來通知我了,說有緊急的事來找我,現在都還沒見到我,卻又這樣跑掉,真是莫名其妙!
想到這裡,朱光慶突然猛然一震,恍然大悟。
背火(糟糕的意思),中計了!
於是轉身立即往樓上跑去。
等他回到308號房,果然,房間早已被翻了個底朝天,他慌忙翻開席子和床墊,一看,他那三千多塊錢,早已不翼而飛。
“叼你媽支別!(支別,客家話中女人的“鮑魚”的意思)”
“毛鼠那含家產,肯定是他使用聲東擊西的計謀,把我的錢給偷了!”
一想到昨晚上毛鼠厚著臉皮,想要將那四千塊對半分的情形,朱光慶就越發覺得是毛鼠這人動的手腳!
於是慌忙追出去,問前臺小妹子楊曉紅,“剛才毛鼠往那邊跑了?”
楊曉紅往車站方向一指,說道:“往車站方向走的,他說他去買水果,我就奇了怪了,車站那邊好像沒水果賣吧?”
朱光慶二話不說,直接追出去。
往車站裡面狂奔而去。
在車站找了一圈,卻沒見到毛鼠的蹤影。
他只認為,毛鼠肯定早就算計好了時間,偷了錢立即就坐上去往廣州的車,現在恐怕已經離開了。
也只有毛鼠那賊老鬼,才有那個手速,在那麼短的時間內,將他引誘下來,瞞過旅館前臺小妹,跑到308房間,將他的錢找出來,然後跑路。
來無影去無蹤!
換做別人,哪有那個能耐?
至此,朱光慶甚至已經認定,一定就是毛鼠偷他的錢。
這賊老鬼,見錢眼開,連兄弟的錢都敢偷,真的喪心病狂!
朱光慶對毛鼠真的是咬牙切齒,與此同時,他也想追回自己的損失。
既然毛鼠追不到了,那隻能去追旅館方面的責任了。
畢竟,錢是在旅館不見的,旅館肯定有責任!
於是便滿臉沮喪地從車站出來,往旅館走回去。
可就在車站廣場,卻和我三叔撞見。
我三叔連忙打招呼:
“光慶光慶!這邊!”
朱光慶聽到聲音,循聲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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