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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完口供從公安局出來,李愷讓小飯館老闆帶趙大寶先回去,並且給了他500塊錢,算是彌補對小飯館造成的損失。按理說,那些損失不應該算在李愷頭上,但李愷考慮,畢竟事情由範瑤而起,而且衝突的過程中老闆和老闆娘也冒著風險苦苦哀求竇強放手,險些被波及傷害,算是盡了他們作為路人的責任。何況李愷也不在乎這點兒小錢兒,趕緊處理清楚,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忙呢。
飯店老闆帶著趙大寶走了,劉鐵也走了,他要去找“油條”,蒐集竇強團伙的犯罪證據。警察辦案是講究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有些路數不方便使用,為了迅速將竇強團伙證據確鑿的繩之以法,李愷不忌諱用一些特別的辦法,從罪犯團伙內部蒐集資訊。為此他還讓劉鐵帶上了三千塊錢。李愷身上暫時只有這些了,但這些錢只算定金,能“反水”提供有用資訊和證據的,還能得到更多的“尾款”。
其他人都走後,李愷陪著範瑤去了不遠處的法醫醫院,對她臉部和手部的傷口做了清創處理和包紮,還對身體甚至體內器官做了一系列檢查。結束後也沒急著回學校,反正今天下午已經曠課了,乾脆再帶著範瑤去買身衣服。範瑤身上的衣服沾滿菜湯汙垢,還有撕裂破損的地方,這要是回了家,還不得嚇壞她的奶奶。
男人買衣服都是是以合適和舒適為宗旨,至於衣服顏色漂不漂亮,款式時不時尚的倒在其次,所以效率高,很快就買好了。
從內到外煥然一新後,倆人才往學校走。
虞婧推著腳踏車等在一中校門側。
虞婧過中午就來了,不過她現在已經不是一中的學生,不方便再進入校園裡,只能等在校門口。
她是來感謝李愷的。
這幾天,虞婧家發生了涅盤般的變化,首先是虞婧的處分,由“記大過”處分改為了“警告”處分,學生檔案裡這兩種處分的區別很大,政審時,警告處分不會影響到以後上大學以及入伍參軍等事情,而“記過”則能影響到這些事情,記大過更甚。
不久前安城市第七中學跟虞父聯絡,表示可以接納虞婧來七中繼續讀高三,這樣也不會影響到孩子明年的保送資格。要是虞婧在高三期間表現良好的話,高中畢業時極有可能撤銷學生檔案裡的處分,乾乾淨淨的去上大學。
這個訊息讓虞父驚喜莫名,因為虞婧剛出事時,他想給孩子轉學,七中也是找過關係的,當時對方是明確拒絕了的。
虞敏中不得不再次啟動微弱的人脈,他要搞清楚,這麼大的人情不能欠的不明不白。
但沒有收穫。
不過虞婧卻想到了那張帥氣而且充滿陽光的臉。
事情確實是李愷操作的,李愷以熱心正義的學生身份透過人事局副局長張慶昌,聯絡上市教育局副局長陶志強,將婁謹言的犯罪證據交給了政府。陶志強聽說自己女兒也參與到這事情裡,很生氣,回家對女兒一番“教育”後,陶美霞不但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還主動將那張用鉛筆拓印的信交給了父親。對應著李愷給他的錄影帶內容,虞婧被造謠汙衊的事實已經非常清楚。
婁謹言是陶局長一手提拔的,陶志強深感自己識人不明,於是親自給夏澤華打電話要求對兩個孩子的處理一定要尊重事實,有失誤要及時糾正;對婁謹言則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一中有校規,還有往屆對早戀問題處理的先例在,讓虞婧不受任何處分是不可能的,不管是誰主動,兩個孩子的“早戀”行為是事實,完全不處分虞婧,只單獨處分張偉博就站不住腳。所以最終的處理結果是虞婧警告處分,這種級別的處分一般六個月後就可以撤銷;而張偉博是行政記大過處分,這種處分很難撤銷,尤其是高三學生,估計起碼兩三年的政審是過不了關的,這兩三年參加高考,即使成績優異也不會被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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