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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更)

加強中央集權,是一個自下而上聚集權力的過程,區別只在於天下權力最終匯聚到誰的手裡,是匯聚到了一個人手裡還是多個人手裡。

歷史從某個角度上說,本身就是中央與地方權力的鬥爭史,也是君王與臣子的權力鬥爭史。中央的權力爭奪,又突出表現在君王與丞相(宰相)的權力鬥爭上。

李從璟推行行省制度,收攏州縣權柄,最終還是要將權力集中到帝王手裡。

既然州縣政事、軍務、財政,甚至司法權與監察權都分立了,中樞也必須做出相應調整,來接收從州縣收上來的權力。

原本,政府首腦是丞相(宰相),天下諸事諸權匯聚於宰相之手。

如今,地方諸事諸權分立,李嗣源、李從璟再另設官員分別統之,則是分宰相之權,好親領天下權柄。

本朝之所以有任圜、李琪、安重誨等數名宰相,而不是一人,便是同樣道理。一宰相掌權,則權重,數宰相分權,則權輕,宰相權輕,君王主動性就大。

李從璟不滿足這種“權術”,希望從制度上做出改變,於是朝廷便有政事、軍務、財政三位大臣。

換言之,宰相也如往後的州縣刺史、縣令一樣,只有政事權。

“何人來做軍務大臣,何人來做財政大臣?”李嗣源跟李從璟商量。

李從璟道:“軍務諸事由樞密使統領,只理日常事務,無調動兵馬之權;財政另設三司使統領,同樣只理日常事務,無調撥財物之權;刑部、御史臺既然於州縣設立分支,御史大夫不必多言,戶部尚書當加同平章事之銜。”

李嗣源很快就領會其中精義,“如是說來,朝廷豈非又多了四位宰相?”

李從璟點頭,“雖然名義上不是這樣,實際上卻是如此。”說到這,他頓了頓,補充道:“往後,執政宰相只設一名即可,不過宰相職責到底繁重,可設副相。”

執政,執掌政府、政事也。執政,即是宰相,即是政府首腦。政府,政事之府,與政事堂意同,是為宰相辦公的地方——與後世不同。就時下而言,政府就是某種意義上的朝廷。

李嗣源撫須頷首,“此言不錯,合該如此。”

李從璟想了想,還有一件事差些忘了,“御史大夫總領監察百官之責,已是權重,當不復再有執法之職。司法之事,悉歸刑部即可。”

李嗣源沉吟片刻,“刑部位重,大理寺如何區處?”

李從璟認真道:“刑部執掌律法,正天下風氣、秩序,其位不可不重。刑部理律法、刑法、刑獄諸事,大理寺理訴訟,二者執掌仍是不同。”

以後世的說法,大體上,刑部就是司法部並及公-安-部,大理寺就是最高法院。

之所以是“大體上”,不僅因為大理寺有查案的職責,這時下的朝廷機構,基本就沒有跟後世部門,完全切合到天衣無縫的。時代不同,很多東西都不能一概而論。

加強中央集權的諸事算是差不多都定了,接下來除卻劃分行省、在行省設立相應機構外,還有一件事需要先確立下來。

“樞密使、三司使,將由何人充任?”李嗣源與李從璟商量這件事情。

“樞密使本身就是安重誨,如今樞密使又沒了政事權,就更沒理由將安重誨換下去,還是由他擔任即可,三司使可以讓任圜充任。”李從璟提出自己的見解。

李嗣源尋思一下,“就這樣處置。”

......

宮城南面是皇城,軍情處衙門坐落於皇城東面,與東宮的位置正好相對。

軍情處作為某種程度上李從璟的私有財產,衙門以前並不在皇城,前不久議定了要搬進來,這幾日正是大搬遷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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