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歌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71節,斬不平(封妖的燈火投胎了),絕歌,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她問屋主:“你老公呢?”她的話音一轉,先問那食品廠是不是她老公開的?

那女人很害怕,也很警惕,問:“你們是什麼人?”

聶然問:“你知不知道你老公是妖怪?”

小男孩顯然平時沒少受這個刺激,很激動地大聲叫道:“我爸爸不是妖怪,這世上沒有妖怪,胡說。”他滿是氣憤地罵他媽,“都是你亂說……”越說越氣憤,對著親媽一通破口大罵。

那女人紅著眼睛,讓兒子罵得眼淚都出來了,偏又有苦難言。

聶然“啪”地一巴掌呼在那熊孩子的臉上,打得半張臉都腫了,再把他扔到大門外。

那女人叫了聲:“大寶”,趕緊牽著小女兒追出去找兒子。

那小男孩摔倒在地上,爬起來還想跟聶然橫,待看到聶然還要收拾他的樣子,嚇得沒敢跟她叫板。

聶然問那女人,“你兒子這樣罵你,還留著不扔啊?”

小男孩氣呼呼地堅持,“我爸爸不是妖怪,他只是工作忙才不回家的。”

聶然重重地“哈!”了聲。

她親眼見過那妖怪總經理變成人的樣子,也看過他們家的照片,還有那妖怪的身份證照。現在的身份證照是要人臉識別的,會測眼距、顴骨等距離,不是有點像就能過得了儀器比對,妖怪想完全跟另一個人把長相變得一模一樣,很難!

不過,不是不可能。

她在洞天觀的時候聽師婆講過,妖怪為了偽裝成人,最常用的方式之一就是頂替別人的身份,而為了變得足夠像,能夠過得了儀器,要把人拆骨剝皮,將別人的皮、骨都融進自己的身體裡,讓自己有兩副皮骨,進行隨意變化。

這是一種邪術,被害人會死得相當慘,那等於活生生地被分肢解體再讓妖怪融合進自己的身體裡。

那女人把兒子護在身後,卻被兒子厭惡地一把推開,差點摔倒在地。

小男孩對女人充滿仇視!他格外堅持地叫道:“都怪你說爸爸是妖怪,趕他走,他才不回家的,他不是妖怪,他是爸爸。”說著說著,哭了,特別傷心,特別委屈。

小女兒見狀,哇地一聲跟著哭了。

女人默默地垂淚,緊緊地摟住女兒。任她跟誰說,誰都不信,還差點被送去精神病院。

聶然:“……”再給一個耳光好像也止不了哭了。

得!你們慢慢哭吧。她坐在臺階上,等一家三口哭完。

鄰居家的燈開了,有人到陽臺上看熱鬧,還拿出手機,不知道是拍照還是錄相。

聶然見到有人拍照就擺出造型,讓他們拍。

鄰居見到聶然擺造型,鏡頭挪過去,卻見到拍到的人整個兒泛綠光,跟鬼一樣,再拍其他人,又很正常,突然有隻小飛蟲撞在手機上,手機突然關機,怎麼都打不開了。

厲歸真解決了樓上偷拍的手機,把證件給那女人看了,說:“請你協助我們接受調查,你可以理解我們是處理特殊事件的部門,包括……”他看了眼小男孩,把“妖怪”兩個字收了回去。別再刺激孩子了。

那女人認不出證件的真假,可這麼多人在這裡,自己也沒有選擇的餘地,更沒法跑。她只能拉著小女兒回屋,臨回去前又看了眼兒子,想一起拉回去,又怕孩子再鬧再捱揍。

聶然體貼,揪住小少年的衣領又把人提回去,跟扔麻袋似的扔到沙發上。她對那女人說道:“十三歲的人,該懂事了。這麼多人闖進他家,不知道保護媽媽妹妹,只知道胡攪蠻纏灑潑打滾,罵親媽,什麼鬼玩意兒,早點扔早點好。”

那女人:“……”

聶然對小男孩:“幾年不回家的爸,跟親媽,幾年不回家的爸更親哈。”

小男孩委屈,梗著脖子,堅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其它小說相關閱讀More+

穿成路人O後,和反派HE了

奶兔泡泡

駙馬要上天

絕歌

奪嫡不如養妹

牧荑黃黃

幸運合夥人

荷風吹

不重樣美食店

肥鵝撲火

穿成狗血文的早逝白月光

濯雪一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