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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後,趙學寧想到了自己在蘭芳本土的統治已經基本上穩固,蘭芳本土內的反對派已經基本上被他物理除名,沒有可以威脅蘭芳政權的勢力。
既然如此,為了配合接下來的中華化程序,他決定適時的頒佈政令,令每一個蘭芳國民無論本名是什麼,都要取一個漢名。
先從實控地區的農莊內開始,為那些地方土著們取漢姓漢名——這對他們來說算是好事,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什麼屬於自己的名字。
等實控地區完成了姓名登記之後,再要求勢力範圍內的人們也取漢姓漢名,作為在蘭芳共和國公開場合和官方事務之中的正式個人象徵。
全面漢化行動,就要從此刻開始了。
與之相對的,暹羅的全面漢化行動還需要等待戰爭結束之後,說不準為了這個全面漢化行動,還要再打幾場仗。
沒辦法,暹羅有自己的歷史傳承和大一統國家,還有比較成熟的制度,蘭芳所在地區可沒有什麼大一統國家,在這裡推行強勢文明的覆蓋比在暹羅推行要簡單的多。
不過好就好在時間還有很多,趙學寧也並不擔心自己不能應對之後暹羅北部可能出現的戰亂情況和緬甸王朝的南下。
不過這軍隊確實需要再調來一些了。
這一次跟著趙學寧出擊的是陸軍第二兵團和海軍第二艦隊,大軍主力還留守在蘭芳本土,目前來看兵力暫時夠用,但是如果緬甸入場,那麼一萬人的軍隊就不太夠用了,至少需要兩萬人。
屆時,第一兵團或者第三兵團就要抽調出來了。
索性當前第四兵團和第五兵團都在建設之中,都有了樣子,否則這個軍隊還真不好抽調起來。
在這個勢力範圍極大擴張的當下,趙學寧是正兒八經的感受到了軍隊數量的不足。
擴軍迫在眉睫啊。
蘭芳的軍隊最早是趙學寧那艘奮進號上的船員們組成的,那都是不成體系的江湖綠林好漢式的隊伍,沒什麼正兒八經的體系。
真正要算是軍隊,還得是蘭芳公司成立之後的大改組,趙學寧以蘭芳公司的名義成立了自己的軍隊,當時還沒有分出陸軍和海軍,全都是乘船的,也都能打陸戰。
一直到趙學寧幹翻了巴達維亞方面之後,才分出了陸軍和海軍兩部分,海軍分三個艦隊,陸軍也分了三個兵團。
不過這算是正規軍的數量了,這些軍隊日常都是要外出跟人家幹仗的,主要負責進攻性任務,不打治安戰,也不負責治安任務。
治安任務方面,蘭芳也有治安隊伍。
蘭芳的治安隊伍最早可以追溯到蘭芳公司的保安處,在沒有完整體系的時期,這個保安處不僅負責保護大家的安全,也負責剿滅一些小土匪小海盜,甚至還有一點警察的職能。
一直到蘭芳建國前後,趙學寧才在保安處的基礎上設計了蘭芳的治安體系,把保安處的人員歸類到司法系統裡面,在司法部下面建立了警務總局,成了正兒八經的“國家警務人員”。
之後在每一個城市裡,都會有專門的警務人員從事城市治安工作,這些人也基本上都有軍方背景,有過戰鬥經驗。
但是對於更加廣大的鄉村地區,就沒有那麼多警務人員能夠分配過去了。
所以在農莊體系建立起來之後,趙學寧也下令農莊內部的青壯們組建起來一支農莊自衛隊,平時耕種之餘,也要抽出時間進行一定的軍事訓練,遇到什麼突發狀況,就由農莊負責人帶領自衛隊執行任務。
這個制度不單是為了治安,也是為了給軍隊提供足夠的後備人員。
蘭芳小國,且作為核心人口的華人不過八十萬,這八十萬人口不僅需要搞軍事,也需要承擔國家方方面面的重要生產任務。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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