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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是無論你怎麼逃避,都逃不了的。
李南方既然能不同於別的早衰患兒,能夠完美逆生長之後,不但備受老謝等人的呵護,身邊還又美女如雲,個個都是讓別的男人看一眼,就要眼紅老半天的,更不缺錢花——他又不是老天爺的兒子,老天爺憑什麼要對他這麼好?
對他這麼好,當然是希望他能去做某些事,按照老天爺的旨意。
孟老夫子曾說過,大中小天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指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相信李南方在十七歲之前所遭受的不公,絕對對得起孟老夫子所說的這番話。
直到徹底完美逆生長後,他才苦盡甘來,獲得了當前的大成就。
這讓他天真的以為,苦難已經過去,此後總可以享盡榮華富貴了。
雖說做不到醒掌殺人權那一步,但醉臥美人膝現在對他來說,應該是家常便飯了。
他的要求不是太高,娶花夜神當老婆,包賀蘭小新當小三,龍城城是他兒子的親孃,再和小姨不時地眉來眼去——混吃等死的最高境界,也就是這樣了吧?
只是對他這不太高的要求,老天爺這吝嗇鬼也不想滿足他,這才不斷地給他找麻煩。
絕大部分的麻煩,都是他身邊這群女人在瞎胡鬧。
就拿漢姆來說吧,好好地呆在非洲那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撫養李漢長大不好麼?
等孩子長到六七,或者七八歲時,那時候事業已經完全穩定下來的李南方,完全可以抽空去看看他們母子。
要是覺得那邊教育條件實在很一般,可以先把李漢接來國內,當個小富二代嘛。
李南方都為她這樣著想了,可她還是又給他整來一個沈雲在。
沈雲在也是。
又不是李南方故意霸佔你清白,他也是——嚴格的說起來,他也是受害者之一啊。
可為毛!
沈雲在卻把他視為生死大仇,發誓要犧牲愛情,青春,用畢生的精力來對付他呢?
這簡直太他麼的不可理喻了。
這些臭女人每一個是省油的燈,結果導致了李南方厭倦了十丈軟紅,要不是龍城城苦苦地哀求,很累很累的他,說不定就會連夜離開青山,從此做一個燕雲野鶴,笑看雲捲雲舒了。
非但是這些女人。
這些女人還是好對付的,左右不過是一群吃飽了撐地,每天不勾心鬥角就無法證明自己還活著的痴呆罷了。
最讓李南方頭疼的,也可以說是心腹大患,則是自從大婚當天刺殺嶽梓童未果,現在卻不知道藏哪兒去了的楊逍。
想到那個大魔頭,李南方只想無語問蒼天:“我只是個把混吃等死為己任的,有必要這樣折騰我嗎?”
相比起那些雄心萬丈,滿腦子只想征服世界,克服千古難題來流芳百世的人來說,混吃等死確實最沒出息的人想法。
也是最容易達到的。
兩年多之前,小木一郎就是這樣認為的。
他有個不是太漂亮,但卻很賢惠的妻子。
還有個那年剛上初一的女兒。
在華夏國內那些公知大咖筆下異常幸福的東洋公民中,小木一郎可能算是個另類。
不但是他,整個小鎮上的上萬居民,也應該是個另類。
因為他們自二戰結束後,就一直努力工作,起的比雞早,乾的比牛累,睡得比狗晚——可即便是他們這樣幹,也沒達到華夏某些公知大咖筆下所描述的那種生活。
於是,混吃等死就成了小木最大的夢想。
妻子還年輕,按說還能再生個孩子,畢竟女兒花子一個人,總是太孤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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