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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很討厭疊詞。

所以新年的時候她捏著徐志安的賀卡,對著扉頁中的紅紅火火平平安安健健康康順順利利快快樂樂看了許久,然後還給他,說,你寫字的時候結巴嗎?

火車終於還是到站了。北京的早晨空氣仍然有點清冷,她沒穿太厚的衣服,因為徐志安說中午的時候會很熱。許多乘客早早就把行李準備好,過道塞得滿滿的,車剛一停就有很多人急著下車,推擠著向前走。陳曉森不明白這些人究竟在急什麼,似乎被別人搶先了就是很吃虧的事情似的。

她坐在原位,靜等人走光。

透過窗子,看到徐志安,穿著黃色的長袖t恤和深藍色的牛仔褲,從遠處跑過來,大腿圓滾滾,好像又胖了些,而球鞋還是髒髒的。

看到他,陳曉森才確切地記起他的長相。然而分開後一轉身,好像就會忘記。

高中畢業之後,有人知道徐志安和陳曉森在一起了,很善意地開玩笑說,你們倆真的挺有夫妻相——陳曉森笑,心想,跟自己這樣的人有夫妻相的,全中國能找出來大約一億左右。

徐志安一路瞄著車廂號,到了她這列的出口停了下來,透過下車的人往門裡面看。而陳曉森就在不遠處透過窗子看他。

早晨還是來了。她的存在感一點點地變弱,弱到忘記要尋找存在感這回事。

他牽著她,時不時地側過臉傻笑。陳曉森心中不是不開心,只是當她也用微笑來頻繁地回應對方久別重逢的喜悅感的時候,嘴角總是往下墜。所以每次的微笑都格外用力。

他們都說,和徐志安在一起,是陳曉森的福氣。

曾經沒多少人關注過他們。陳曉森是掉進大海中就再也分辨不出來的一滴水,不活潑也不沉悶,成績不好也不壞;徐志安則是他們一中連續三年的理科第一名,憨厚的,愛踢球的書呆子。

他們是同桌。

只有徐志安知道陳曉森牙尖嘴利懶洋洋的一面。陳曉森倒也並不是特意對其他人偽裝或者只對徐志安真誠。平凡如她,其實也有幾個側面,究竟展現那一面,基本看心情和習慣。眾人面前從不爭強好勝,這並不是她韜光養晦或者淡泊名利,只是因為她的確沒那個本事,也沒什麼發光的渴望;至於在同桌徐志安面前刁鑽暴躁尖刻無情,也許只是出於她偶爾的發洩欲,以及欺軟怕硬的人類天性。

可是,就這樣的反差感,卻把徐志安吃得死死的。

徐志安從高二開始追她,可是她絲毫沒有意識到。對方是全班公認的好人,誰請教,他都認認真真一個步驟一個步驟地給對方講解。所以即使他主動地給她做了兩年的輔導,每到期中期末就給她縱向知識點串燒複習,她除了和別人一樣說聲謝謝,絲毫沒有感覺到有什麼特別。

他是個好人。她想。

當他高考前問她,你覺得我怎麼樣——她還是回答,你是個好人。

對方臉色一變。低下頭沒說什麼。

大學開學在即,他要去北京了,臨行前,又把她叫出來。

“我要去北京了,祖國心臟!”

最後四個字,聲音很大,意義不明。彷彿即將跑去天安門看毛主席的紅小兵——雖然她知道,他不是炫耀,可能他只是有些興奮過頭,或者緊張?

不過還是懶洋洋地回了他一句。

“去了也是塊血栓,只能給心臟添堵。”

他憨厚地撓著後腦勺,笑。

永遠都是這樣。

徐志安是個很乏味的好男孩,聰明,勤奮,憨厚。可是還是乏味,永遠都沒辦法回嘴,噎她一句,哪怕只有一次。

可能好學生都這樣吧,陳曉森想。

也或許在別人眼中,自己也沒比徐志安有趣到哪兒去。

去吧,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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