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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才一返京,就在公平決戰底下殺了眾人心目中的“戰神”元十三限,為他師父天衣居士報了大仇。
要這些好漢打從心裡佩服(不是因為權、勢、利、害的話)一個人,除非那人能做出比他們更有種的事。
好漢是佩服好漢的。
好漢之所以會成為好漢,是因為他想當一名好漢。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正如一個人想發財,他才會發財。發財是一個理想,有了這個“夢”之後,他才勤奮+節儉+做生意,那麼,才有“發財”的可能。一切,得先有“夢”,才有“現實”。所以,有人把“夢”當作“不現實”,這種想法的本身就“不現實”極了。
一如一個人想要有知識、有學問、有功名,才會唸書。沒有這樣的渴切、希望、欲求,他根本就不會念書。就算是被迫著在唸,也不會有什麼成績,更遑論有什麼成果了。
好漢要成為好漢,就得要做出“有種”的事兒來。
例如:威武不屈、講義氣、守信諾、為朋友兩肋插刀在所不辭、敢為天下先、貧賤能不移、不愛財不怕死、知其不可為而義所當為者雖死必為、富貴不淫、不事二主忠君愛國……有些人能做到其中一兩點,有些人則能做到其中好一些。
——當然,無須要事事都做到十足,因為,這樣的話,好漢早當不成,人倒早死了一百二十四次了。
所謂好漢,其實是要能做出一些平常人所做不到而又令人拍手叫好拍案稱快的事。
眼前,王小石就做到了。
他們當然不想跟這樣一個人為敵。
但也不是人人如此。
在場的,至少有四個不是這樣想。
所以他們一齊動手。
——殺王小石!
他們四人,都抱持著不同的想法:
人做事,通常都有他的目的。
可是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目的。
——譬如一個人想成名,甲可能是為了成名便可以名求利、發大財,乙可能想要得清譽始能掌握實權,丙可能純粹為了顯父母光大門楣而揚名聲,丁則是當成名本身就是一種威風、一種享受。
都是要成名,可是目的都不一樣。
同樣的,過來殺王小石的四名弟子,都懷著不一樣的目的:
這四名弟子中,有一名叫做馬克白的。
他的全名應是“瞎王子馬克白”,當然,“瞎王子”是他的外號,由於他的綽號太出名了,所以很多人都當是他的代號,而且比他原名更出名,也常把他的名字連著外號一起叫。
——正如有些人叫“大小眼”、“大傻”、三毛”、“魚頭雲”、“星爺”等一樣,他們當然不是生出來父母就替他們命名為星爺魚頭雲三毛大傻大小眼的,只不過,別人叫開了,叫習慣了,可能真的已忘了他們原來的名字了。
馬克白總算還好,別人至少還知道他原來姓馬,名克白。
他的視力很不好,已接近半瞎。
他出手一向都是靠聽覺、嗅覺、觸覺乃至於靈覺的。
他乍聞王小石來了,馬上就覺得這是一個機會。
一個表現和晉升的機會。
——只要殺了王小石,他就可以少熬許多年,馬上可以在眾多同儕中脫穎而出,成為炙手可熱一枝獨秀的大人物了。
屆時,地位恐怕決不比孫魚低,恐怕還在梁何之上呢!
為了這點,馬克白啥都不管了。
他抄起龍鬚鉤,猛攻王小石。
馬克白對自己的期許一向都很高。
就算是在他而今不得意的時候,他仍把自己打扮得像個王子一樣,高貴漂亮,與眾不同,氣派非凡,神采飛揚,儘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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