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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冷靜的按照事先準備好的說詞,一字不漏、清晰的表述完當晚的所見所聞。
凌霄站起身,看著朱珊:“請問證人,你當時為什麼會去那家娛樂會所?”
朱珊:“約了採訪。”
凌霄:“卓悅先前說的,認識的記者,是你,對嗎?”
朱珊:“我和她不熟,只是碰到……”
凌霄打斷:“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有點兇。
朱珊看向他,咬了咬唇:“是。”
凌霄立馬撇開視線:“你剛才說你八點左右,看見我當事人的保鏢,押著死者和死者女兒出現在‘伯琅娛樂會所’大廳,死者女兒大聲向你呼救,你當時打算報警是嗎?”
朱珊:“是。”
凌霄:“你為什麼遠遠看一眼就要報警?”
“!!!”朱珊眨巴眼睛,覺得這個問題莫名其妙,“卓悅向我呼救了。”
“可是你剛才說你當時隔了一段距離,並沒有聽見他們具體談話或者其他。”
“因為我知道他們之前的矛盾,且‘伯琅娛樂會所’是任興延的地盤,如果任興延要對卓悅父女不利,根本沒人敢管,我只能報警。”
凌霄點頭,語氣緩慢低沉:“所以,你在什麼都未知曉的情況下,就已經先入為主的認定,我的當事人對死者和死者女兒有侵害行為意圖?已經在心裡對我的當事人有了不好的事先預訂認知,對嗎?”
朱珊還沒說話,蘇檢察官站起身:“反對!”
凌霄拿出一份資料,沒看朱珊:
“證人是案發當晚第一個撥通報警電話的人,她同時指證我的當事人,當晚對她有搶手機,喂不知名藥丸的行為。”
“經警方查證,證人口中,不知名藥丸是合規生產的維生素b。”
“我詢問過我的當事人,他搶奪證人手機是因為證人是記者的身份,以為她有偷拍行為,後來檢查完,也原封不動的還給證人了。”
“我並不否認我的當事人對證人當晚的警惕行為有越界…”
“但是!”凌霄話鋒一轉,看向審判長:“我認為證人是否對我當事人存在公平的認知,很重要。”
審判長:“證人可以選擇答或者不答。”
蘇檢察官坐下。
朱珊看著凌霄,小拳頭捏緊。
太過分了!
什麼維生素b?
什麼警惕行為?
什麼過界?
還給她安一個‘不公平認知’的名頭。
實在太過分!!!
朱珊咬了咬牙,說:“我可以回答。我當時報警,是因為卓悅向我呼救,我看見她和死者被任興延的保鏢挾持,且死者已經沒有反抗能力,而我不敢貿然上前,所以選擇報警。”
朱珊看著凌霄:“我沒有事先預定被告有侵害行為,我只是作為一個路人,一個公民,在無法提供幫助的情況下,不選擇漠視,想要求助警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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