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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軍作戰僅能領到一斤或者半斤大米,幾乎天天餓著肚子走路。

技巧就在這大米上面了,制度只說是大米,可沒說是新米還是舊米,這新米價格和舊米價格截然不同,將領們一般指高階將領,從左良玉左總兵開始,用舊糧倒換新糧,一番折騰下來,士兵吃到嘴裡的糧食都是七八年的陳糧,能吃到五年陳糧都屬於運氣爆棚了,新米普通士兵基本上無福消受。

新米給了誰?那自然是奸商,中間的差價給了明軍將領,奸商又透過行商便利向賊軍和農民軍提供駐軍情報,指引農民軍攻城略地掠奪金銀財寶,賊軍和農民軍有了金銀財寶就可以從奸商那裡購買裝備和糧食,奸商從明軍手裡收取糧食和裝備,明軍將領有了錢,士兵們沒有了裝備和糧食,戰鬥力下降,擋不住賊軍進攻和掠奪,由此,陷入了一個迴圈怪圈。

還有部隊的馬匹,上報朝廷一個數字,實際存欄是另一個數字,之間的差額朝廷並不知道,還是按照花名冊上的數字撥發糧草,省出來的糧食馬匹撈不著吃,士兵也撈不著吃,只能賣給那些奸商了,導致軍中戰馬與編制缺口達六七成之多,例如延邊鎮邊軍按照編制擁有騎兵四千人,崇禎二年出援京師,開拔之後才發現僅有馬匹八百匹,戰力銳減。

左良玉部屬於野戰軍團,尚可經過上述操作撈取好處,衛所軍如何撈錢?也不是沒有辦法,只是手段不一樣。

以開封衛所為例,崇禎十二年,已經成家的衛所軍士按照規定每年的餉銀是9兩,可見我給學員兵每人每月五兩餉銀是多麼高了,未成家的兵士僅為五兩,少是少了點,衛所軍官還沒放在眼裡,這點餉銀要是也貪了去,士兵們活不成,軍官們也就活不成了。

可以想其他辦法,衛所兵士屬於軍戶,就是以前的屯田兵,太祖軍制每家每戶都有自己的耕種土地,但難不倒指揮使大人等高階軍官,幾百年操作下來,衛所兵士名下早就沒了一分一毫的土地,屯田收入早就全歸了各級軍官所有。

衛所指揮使等軍官還有其他收入,出租士兵打零工,例如:修牆,挖渠,種田,這裡說的種田是給當地鄉紳種田,吹嗩吶,打白幡,看賭場,打漁,打鐵,炒菜,殺豬,屠宰,製鹽,說到這裡我都驚了,這些衛所士兵可以這樣說,除了打仗不行,其他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是高手高高手。

在開封一帶還流行一個特殊的中介職業,稱為“軍介”,顧名思義,就是充當軍隊與商人之間的說客,如果商人有中短期的用工需求,就可以找到軍介,由軍介和衛所高階官員聯絡,談妥條件之後,衛所就可以出兵了,就是去打工。

說來可笑,後世看的監獄文多有踩縫紉機劇情,可見古人誠不欺我,明朝末年衛所兵出的最多的工就是紡織業,當時的織工按照衛所指揮使的命令混入明軍之中,指導士兵幹活,一般有緊急訂單,都是僱傭衛所士兵連夜突擊,說起明軍大頭兵在油燈燻烤下織布如梭的場景,我就想起來後世看守所眾人揮汗如雨糊紙盒的場景,議古論今,都是一樣一樣的呀。

不過,如果當年流行男風的話,這些渾身腱子肉計程車兵肯定是富婆們爭搶的物件,幸好,幸好,當年沒有這種club和酒吧,要不然,老爺們腦袋上還不是青青的草原,喜羊羊美羊羊懶羊羊,全都是羊,呵呵。

當然,也不能認為將領們只會撈錢,不會管理和訓練軍隊,否則,明軍就不會在較長一段時間佔據戰場的優勢了,比如現在還跟著左總兵趾高氣揚的急行軍趕赴戰場的一萬多明軍中有數千精銳屬於左總兵個人財產,就是左總兵的家丁或者家兵,雖然制度上只有封國的王爺有權力擁有私兵,但長期的出境作戰和平叛作戰造成了一個扭曲的或者隱蔽的制度,家兵制。

如果不能保證部隊可以打勝仗,按照大明朝朱姓皇帝的脾氣,那是敗一次砍一顆腦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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