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星創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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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莉莉?沒聽過。
公司成立半個多月,差不多就是鬥因晚會前成立的。
當然挖藝人這種事錢子坤也不能說很有把握,畢竟人家有合同在身。除非藝人本身有很強烈的跳槽慾望。可能性才比較大。
不過錢子坤倒是毫不懷疑自己星創娛樂的影響力。
只能回頭想辦法聯絡到這個喬羽看了合同再說了。
這時候錢子坤從沒想過羽飛娛樂的這個羽字可能有什麼含義。
這幾天裡還發生了一個小插曲。
本來羽飛娛樂把《中華民謠》單曲上傳了音樂平臺,在喬羽的堅持下,這首歌沒有收費。
喬羽的理由是先積累群眾基礎最重要。讓更多人聽到這首歌最重要。
他講《像我這樣的人》和《起風了》兩首歌的版權也都轉到了羽飛娛樂旗下,但是也都沒有收費。
但是鬥因晚會的每一個節目現場版權都是鬥因的。
每首歌都是收費的,而《中華民謠》受益最高。有幾十萬的版權收入。
而這些收入,居然與羽飛公司無關。
其他歌曲的版權要麼本來就是鬥因網紅,歸鬥因所有沒人說什麼。
要麼就是星創娛樂的歌曲,沒有原創,都是老歌,晚會版權收益鬥因和星創對半分。
但《中華民謠》作為唯一一個兩家合作公司以外的作品就出了一點小問題。
當初羽飛娛樂只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情去提交了作品錄音,只是加了羽飛娛樂的名字。
但沒有明確收益這個東西。
演出開始前兩天,鬥因公司和劉莉莉簽訂了合同,但雙方都沒有考慮到這個收益。畢竟整個晚會都是翻唱作品,可以預見的收益不會太高。
結果就導致這首歌讓鬥因賺得盆滿缽滿,羽飛娛樂一點關係沒有。
於是陳菲菲便決定再協商下這個事。
沒想到姜維平知道這個事後,直接簽字,補充了一個合同。《中華民謠》版權收益的為羽飛娛樂和鬥因同時擁有。
將已經獲得收益的一半轉給了羽飛娛樂。並承諾以後的收益也按50%分配。
姜維平很聰明,圈子裡的人脈很重要。不要隨便得罪一個人,尤其一個潛力巨大的人。
而且這次自己憑藉這首歌已經獲得了超多的回報。可謂名利雙收了。
何不順水推舟做個人情,形成共贏的局面?
於是羽飛公司順利收穫了自己第一筆收入,四十多萬。
陳菲菲在羽飛董事會的微信群裡組織起來。
陳菲菲:同志們,為了慶祝咱們公司成立以來第一筆進賬。今天南極星666包廂六點開席。
劉莉莉:馬上出發。
喬羽:準了,能不能帶個人,拉近一下領導和員工的距離?
搞定了兩位合夥人,喬羽趕緊給林家俊打電話。
“大林子,哪兒呢?”
“在家呢啊,請我吃飯啊?”
“來面試了,南極星,666包廂,面試加陪酒。”
“都誰啊?”
“我們三個股東。六點開局。”
“好的,那不著急。我離著近。”
“你非常著急,你趕緊來接我。”
“你不是吧,你不是董事長嗎,公司不配輛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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