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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沒注意到艾伯特後面的那句話,他所有的心神注意力全在開頭的那句話。源自俄國著名詩人普希金的《我記得那美妙的一瞬》,描述初見戀人時一見鍾情的愛情。

那是宋朝最喜歡的一句話,普希金是他最喜歡的一位詩人。初接觸到那句話,宋朝神思不屬,深為其中深情所震撼,心中有著小小的隱密的願望悄悄的生根發芽。

他渴望有朝一日他的戀人能對著他深情的念出這句詩——別笑,宋朝還是個未成年的孩子,有這種羞恥的想法很正常。這個年紀的少年都渴望轟轟烈烈、至死不渝的愛情,哪怕乖巧如宋朝亦不例外。

再說了,宋朝學的時尚設計,說到底都是藝術。藝術是相通的,把一位愛情詩人奉為畢生偶像也就不是一件多麼難以理解的事。

宋朝臉頰緋紅,眸中波光閃動。他害羞了,又害羞又激動。

艾伯特一怔,眼微一眯,立刻猜到了宋朝是因什麼而害羞激動。老實說,他選擇那句詩表達愛意不過是恰好能表達出他的感情,全然沒有想到誤打誤撞叫宋朝如此歡喜。

艾伯特趁勝追擊:“你接受它親吻你的指尖,接受它的停留嗎?它很輕,不會給你造成什麼負擔,它如蝶翼般輕。它喜歡你的手指,它想住在這裡。”

艾伯特盯著宋朝的雙眼,眼裡壓抑著熱切的渴望,一邊喃喃一邊將手裡的玫瑰環成一個圈,圈進宋朝左手無名指,如在教堂之上得到牧師宣佈將戒指戴給新娘一般隆重。

宋朝的無名指害怕的一縮,被艾伯特強硬的拉住,他好聽的聲音像魔鬼的低語,在極力的誘哄著無力招架的宋朝。

“永遠的,住在這裡。死生不離。”

艾伯特的強硬令宋朝顫抖,他的話令他產生一種錯覺,彷彿艾伯特強心的闖進了他的心。當那玫瑰枝莖換成的戒指套進無名指,如棺蓋落地一般。宋朝竟鬆了口氣。

也許是因為他對艾伯特的拒絕也並不如想象中的強硬,也許他心裡一直就沒放棄過艾伯特,才會那麼輕易的被俘獲。

艾伯特唇角一勾,溫柔的微笑。眸中一片春風般的溫柔,他傾身上前,輾轉吻過宋朝的唇,然後說:“那麼,我們明天去登記吧。”

咦?咦??!!

“今天不行,太晚了。今晚睡在這裡,明早再去登記——你不說話?太高興了嗎?”

!!!!!!!

發生了什麼?!

第28章

發生了什麼??

宋朝到現在都還沒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昨晚上留在艾伯特的家, 受到據說是艾伯特的妹妹卻有深藍色眼珠和金黃色長髮的艾薇拉的熱情款待。宋朝毫無招架能力, 當疲憊的躺上柔軟的床的時候, 他腦中一閃而過艾伯特說的那句‘登記’, 瞪著天花板傻兮兮的鼓不起半點勇氣去詢問艾伯特。

翻來覆去最後得出個答案:大概是開玩笑的吧。於是心大的迷迷糊糊的睡了過去。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被艾伯特從被窩裡拉起來, 被牽著去洗漱、換衣服、吃早餐然後坐上車。出發了,車開了挺長一段時間, 宋朝才茫然的問:“去哪裡?”

“去你公寓。”

宋朝點點頭,“哦。”他以為艾伯特是送他回公寓。

送是送回去了,不過是讓他去拿東西:“你的護照、身份證——你有駕照嗎?”

“沒有eg駕照。”

“好吧。”艾伯特只能放棄駕照,“去把護照和身份證拿出來。”

宋朝轉身噔噔蹬的跑上樓, 過了好一會兒又噔噔噔的跑下來,坐回副駕座。坐定了後慢半拍的問:“要護照和身份證幹嘛?”

艾伯特沒回答, 開動車子直到馬路上才說道:“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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