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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偉:
“民間的種種傳說雖然離奇,但也讓警方陷入了沉思,兇手肯定不是江洋大盜,那有沒有可能是特種兵呢?
畢竟那款揹包帶的確是屬於軍用的,而且上面還有官方的紅色印章,況且兇手在電梯井裡上下自如,身手了得,而且反偵查意識很強,不能不讓人聯想到訓練有素計程車兵。
為了解開心中疑惑,我們特地走訪了周圍的部隊,包括公安消防訓練基地。
最終,我們排除了兇手是特種兵的可能性,因為在真正計程車兵面前,兇犯的技能實在是太過蹩腳,不可能接受過訓練,甚至不可能當過兵。”
吳亦飛:
“那如果不是特種兵,兇手手裡拿著兩把槍又來自何處呢?”
胡偉:
“根據現場遺留證物的交集點,我們將目光投向了中越,中緬邊境,可是邊境一帶本來就很複雜,想要在這樣的地方找到兇手的下落,無異於大海撈針。
在一番調查無果之後,我們只能按照橡膠手套出售地-華東六省一市確定搜尋範圍。
確實搜尋過了。”
林可悅好奇地問:“結果呢?”
胡偉:
“可惜依舊是沒有任何線索,我們警察感到深深的挫敗感,嫌疑人就像是人間蒸發一樣,令人難尋蹤跡。”
吳亦飛:“我非常理解你們的心情,有時候,我也有這種想法。”
胡偉:
“1997年4月7日凌晨,太蘇省盛興市繁華地段的供銷大廈被人持槍闖入,兇手嫻熟的靠近珠寶專櫃附近,不過卻遇到了執勤的保安,兇手向保安開了一槍,幸好槍法不是很準。
保安躲過了子彈並大聲呼救,其餘保安立刻圍堵過來,兇手害怕被抓,顧不得收拾作案工具就奪路而逃。
他利用在供銷大廈三樓預留的繩索,迅速滑到樓底,沿途還將自制手雷,撬棍等物丟棄。”
林可悅:“兇手是專業作案的手法。”
胡偉: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在接到報案的第一時間立刻想起了1994年珠寶行的搶劫殺人案,他們採集了現場遺落的子彈,果然是52.22號,看來時隔三年,兇手又一次出動了。”
吳亦飛:“隔一段時間就出來作案。”
林可悅:“恐怕是盜竊的錢用光了吧?”
胡偉:
“由於這次兇手逃跑匆忙,警方因此收集到了許多證據,其中就包括了五枚自制手雷,一個由煙盒偽裝的引爆器,以及一個自制消聲器,在引爆器裡,警方提取到了一枚珍貴的指紋。
至於消聲器,製作工藝和94年案件中的消聲器類似,但經過改進後用到了剃鬚刀網罩片,經過生產廠家確認,這批網罩片產於1997年2月15日,是比較新的,一直只是在太蘇省銷售。
於是警方立即縮小了調查範圍,將兇犯的所在地圈劃到了太蘇省。”
林可悅:“範圍縮小了就容易多了。以免茫茫大海撈針,沒有方向。”
胡偉丟掉了手中的菸頭子。
“時隔六年,兇手居然再一次作案,證物線褲被製作成了蒙面工具,警方根據線褲上的脫落細胞提取到了兇手的dNA,現在警方手上已經有兩個證據了。
一個是97年提取到的指紋,一個是dNA,可惜當年技術落後,沒有大資料的技術,我們哪怕手握鐵證也還得接著調查。”
肖傲:“胡副局長說的對,我們繼續調查吧。”
武林:
“根據版型和大小,我認為線褲的主人應該是一名4到6歲的女童,很有可能是兇手的女兒。
結合當地農村普遍的結婚生子,年齡,兇手的出生年份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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