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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悅:“從小就犯法,不是什麼好鳥。”
吳亦飛:“小時候的教育很重要。做父母的特別要注意。”
據跟曾子強從小就相熟的人介紹,曾子強自小就膽子大,敢出頭,一言不合就棍棒出擊,有事喜歡衝在前頭,並很快收攏了一堆野孩子。
十天半個月不打架,手心就發癢,從黃埔路打到大青河邊,從花紅園打到後宰門,甚至從南
楊京打到了蕪湖。只是,那時他還是一個半大的孩子,如此作為並未引起家長和學校的重視。
小小年紀的曾子強,早早就跟同伴想歪心思搞錢花。
他們從一個庫房裡偷了一堆銅塊、鋁塊,找一個廢棄的棚子,支起爐子熔化後賣掉。
第一次得手,曾子強分到了三個肉包子。
冬天跑到別人家烤火,結果把房子燒著了……他也因此“升級”了,成為了派出所的常客。
1983年4月,差幾個月就將年滿17歲的曾子強,在楊京東華山一處山洞裡,對一名13歲的小女孩實施猥褻,後帶至浮橋旁一處工地過夜,被巡邏隊員發現扭送到派出所。
楊京市關武區法院83字184號判決書記錄了這段案情,曾子強因尚未成年,且情節輕微,沒有判實刑。
曾父的武力教育並未能改變生性頑劣的曾子強,他已如脫韁的野馬,在錯誤的人生越走越遠。
1984年7月,曾子強和小夥伴們一起,到當時的楊京市關武醫院拿化驗單,路過楊將軍巷時遇到了一群拍照的人,幾人一合計,相互配合著將一隻揹包偷走。
次日,曾子強一夥即被警方抓獲。
經查證,偷竊的包裡裝的廣角鏡頭價值1200元,一隻閃光燈價值1300元,這在那時可是大案。
巧合的是,這次還是由關武區法院審理。
最終,曾子強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1988年,曾子強服刑期滿。
回到家後,曾子強發現,父親被安排進一家大型外貿企業當車隊負責人,他家也在燕子路137號分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
在這一年的10月22日晚上,從不外出散步的曾子強,罕見地帶著妻子到關武湖走了一圈,路上他對妻子說這些年辛苦她了。
他還少有地跟正在讀大學的女兒談了一次心。他告誡女兒,以後找物件不要找像爸爸這樣只會誇誇其談的人。
末了,他問了女兒一個問題,用口腔試紙擦拭唾沫後,能不能測到血型?女兒回答,能。
曾子強陷入了沉默,他前一天剛剛由工作人員進行了試紙檢測。
因為,這天晚上,他接到老家堂兄弟打來的電話。在聊天中,對方無意中透露,民警正在查他們的家譜。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曾子強預感到自己的末日要來了。
2001年11月23日,曾子強被抓時,他沒有反抗。他說,該來的終於來了。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2002年1月14日,“原楊京醫學,女學生被殺案”一審宣判,曾子強被判死刑 。12月30日,太江省高階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曾子強故意殺人、強姦一案。
2002年1月19日,太江省高階人民法院依法對曾子強強姦、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2002年6月1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楊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對故意殺人、強姦犯曾子強執行了死刑 。
法槌落下,曾子強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但花季少女的張梅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那個本該燦爛盛開的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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