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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悅:“團伙中的保鏢逃跑了,又有人的生命會收到他的威脅。”
吳亦飛:“團伙的殘渣餘孽,婦女頑抗終將會被警察抓住。
像這樣歹徒就是亡命之徒,他以生命來和警察抗爭,我為什麼要選擇這條反動的道路呢?為什麼不走正道呢我?”
寧可以說放著陽光大道不走,非要去做那些搶劫殺人的勾當,這些帶頭心裡太陰暗太反動給我們的社會造成了不安利
為非說我們的人民群眾還是要遵紀守法,從小接受正確的教育,走正當的生活之道,不要好逸惡勞,有剝削的思想
李春從小練武,身手非常好,被當地人叫做“教頭”。
這傢伙身高只有1米68,身體卻非常結實,一般小夥子絕對不是他對手。
這老傢伙從小就打架鬧事,為禍鄉里,是著名的村霸。
他平時總是揹著1個釣魚包,裡面裝著1支56式衝鋒槍,就是睡覺也不離身。
在胸前還有一個小黑包,裡面裝著1支鋸斷的獵槍和1枚手榴彈,時刻準備拼命。
李春本來也是開賭場的,犯下命案以後就開始在江湖上流竄,後為阮強章充做副手。
李春行蹤不定,經常在野外露宿,始終在廣東廉江和廣西博白兩地遊走,不斷搶劫作案。
在阮強章充被擊斃以後,在長達4年時間內,警方多次圍捕都失敗。
其中有4次,李春被警方包圍以後,依靠用衝鋒槍、手榴彈硬拼,殺出重圍。
2001年8月25日,廣東廉江縣長山派出所民警,在一次抓賭行動中意外發現李春。
民警趕忙拔槍,但李春反應更快。
他從胸前黑色包裡面取出1枚手榴彈,拉住拉鎖,狂叫“開槍啊!你敢開槍,我們就同歸於盡”!
賭場裡面人很多,民警不敢開槍。
李春又狂叫“向後退,都向後退”。
民警無奈,被迫後退。李春飛速逃出賭場,鑽入山林中無影無蹤。
直到阮強章從被被擊斃後的5年,也就是2002年,李春仍然在逃,還不斷作案。
2002年1月11日,李春帶著3名同夥,又在博白沙陂鎮公路上搶劫作案。
一輛農用運輸車開過來,李春用衝鋒槍朝天開槍,威逼司機停車。
博白這裡經常有搶劫,司機知道一旦停車恐怕性命難保,冒險踩油門狂衝。
李春見司機不停車,對準農用車開槍掃射。
他又騎摩托車狂追10多公里,最終將農用運輸車追停。
隨後他們將司機一頓暴打至重傷,搶劫現金2萬餘元。
聽到槍聲的附近村民報警,博白縣公安局警車立即趕到現場。誰知道,李春和阮強章衝一樣,竟然用衝鋒槍對警車掃射,然後從容逃走。
由於該團伙的重大危害性,李春分別被廣西、廣東警方列為負案在逃人員等批捕在逃人員,並進行網上通緝。
2002年初廣西自治區公安廳,就撥出了3萬元作為打擊涉槍案件專項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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