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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李琦跟被害人付東欣之間,本應該沒有任何交集,事情是如何發展到一方要將另一方殘忍殺害呢?
據瞭解,1994年4月,時年22歲的李琦,還未成家,剛從太蘇省老家來到西江省金瑞市翠竹鎮一家工廠打工。
在案發前幾天,李琦去一家小超市買東西時,在門口不小心將死者付東欣的提包碰掉了。
手提包被碰掉了,付東欣就罵他,“你走路不長眼,你的眼睛長到哪裡去了?瞎了嗎?
你媽媽是怎麼教你的?”
說了一大串難聽的話。
年輕氣盛的李琦十分惱火:“你說誰沒有長眼睛?
誰眼睛瞎了?
我明明長了眼睛,你看不見嗎?我看還是你瞎了吧?”
付東欣:“放你孃的狗屁,你才是瞎了眼睛把我的包碰到地上去了……”
兩個人因此事吵得不可開交,旁人:
“都是來買東西的,何必吵的這麼厲害呀?小夥子,你是男的,就不要和女的吵了。”
付東欣:“有娘養無娘教育的狗狗東西。
你把我的包碰到地上去了,還有理嗎?”
李琦看見她罵的十分難聽,還想和她爭吵,付東欣更是不依不饒,旁人不停地勸說,李琦才得以脫身。
沒想到過了幾天,力琦下班後去鎮上租房子時,突然遇見跟自己吵過架的付東欣,便再次想起付東欣對他的辱罵。
當時,他每天都在想,翻來覆去的想,東西毀了賠不行嗎,罵得那麼難聽,誰受得了?
李琦出生在太蘇省農村,一個貧困的家庭,他是家中最小,也是最懂事的孩子。
而令他最難以忍受的是來自父親對他們幾兄弟的打罵,尤其對善良的母親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記得深刻的一次就是,他媽被他爸打的披頭散髮,坐在石凳上都不成人樣了。
那時,他就在內心發誓,等以後有能力了,再遇到他爸要打媽,就會把他爸手給打斷。
在李琦整個童年記憶裡,所有的溫暖都來自於母親。
當自己受到父親的責罰時,母親會挺身而出,為他遮擋來自父親的暴力。
而他也曾在父親對母親的一次暴力後,便以自殘的方式警告父親,如果再對母親動手,就會殺了他。
自此之後,父親才得以收斂。就這樣,李琦用以死相逼的方式保護母親。
而在接下來的生活中,他也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傷害母親。
然而,這次被害人李琦對他和他母親的謾罵,讓他始終耿耿於懷。
正是因為這次租房偶遇,勾起了偏執的李琦要討個說法的念想。
於是,他跟蹤付東欣到了出租屋門口。回到家的付東欣開始做飯,絲毫沒有察覺有人跟蹤。
就在這時,李琦突然闖進屋裡,這讓付東欣感到很是吃驚。
一開始,執著的李琦只是一再要求給她道歉,迎來的卻是對方更加肆無忌憚的謾罵。
很快,兩人在爭吵中廝打在了一起。
這時,李琦怒氣值直接飆升到了100,便隨手抄起了桌上的水果刀刺向了付東欣,連刺數下,直到付東欣躺在地上一動不動。
擔心她還沒死透,又拿起菜刀就是一頓猛砍,看著鮮血四處噴濺,李琦才清醒過來。
發現自己闖下了大禍,便趁著瓢潑大雨倉皇而逃。
而正是這一場暴雨,成功的幫李琦隱藏了行蹤與線索。
案發後,李琦搬離了翠竹鎮,也換了工作。
但在這十幾年裡惶惶不可終日,殘忍的殺人場景始終從腦海難以揮去。
李琦所犯的罪惡終究無法被掩藏,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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