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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海達下午2點多抵達三江,還是先去付藝興的住所。

付藝興已經接到義兄何老闆打來的長途電話,準備好飯菜等著萬海達,在座的還有那個一度愛好攝影的付家公子,是付藝興按照義兄的吩咐特地叫回來的。

飯前,萬海達先做了一件事,請付家公子給他拍攝了一張證件照,借用付家的暗房把底片沖洗出來後,動手作了一些細微修改。

付公子對其修底片的技術極為崇拜,當下虛心請教。

萬海達應付了幾句,老付則找個藉口把兒子扯出了暗房。

萬海達趁這個機會銷燬了底片,把沖印出來的照片替換到一份國民黨江西省警察廳的證件上。

這本證件貨真價實,證件的正主兒與萬海達年歲相仿,系國民黨江西省警察廳機要督察官張浩東。

張浩東是何永勝的幫會師侄,從這時開始,他就日夜待在其在省廳的辦公室裡“加班加點”。

以防三江方面軍警憲特保安團之類的機構打電話過來核實,到時他就會給出“確有張浩東其人”的回答。

這種臨時借用身份的做法在舊時的警察局算不上新鮮事。

但連同證件一併“借用”出去的,倒是不多見,這背後當然是何永勝的活動能量在發揮作用了。

僅僅“借用”不算,萬海達還要替換照片、偽造鋼印痕跡,一番折騰下來,這份證件歸還時也不能再用了。

那怎麼辦呢?

何老闆關照張浩東,事後去報館刊登一則啟事,宣告自己的證件遺失作廢。

那麼,萬海達是準備以“張督察官”的名義堂而皇之前往三江市警察局,以“督察”為名尋找趙秀芬被害一案的線索了?

他有這個想法,但眼下暫時還不能走這一步。

他先得去趙秀芬死亡現場作一番踏勘,確認趙氏確實是被人殺害後,再去找辦案刑警瞭解情況。

昨晚,萬海達在蒼南楊公館反覆研析趙秀芬死亡案的卷宗照片,發現了其中的疑點。

據三江市警察局的刑事卷宗記載,趙秀芬是在公園晨練後,用隨身攜帶的兩端有木質手柄的跳繩拴在樹枝上投環身亡的,當時現場無其他人。

附近應該有個別來公園晨練的人,但因趙秀芬選擇的那個晨練角落過於冷僻且有晨霧,無人留意到。

萬海達最初檢視卷宗時,當然看過法醫拍攝的死者頸部繩索勒痕的照片,確實是典型的自縊身亡者身上常見的馬蹄形狀,這是法醫認定趙氏投環自盡的關鍵依據。

但在二次檢視照片時,萬海達用放大鏡仔細端詳,發現死者身上的繩索勒痕邊沿處似有細絲狀印痕,比較淺,用肉眼檢視還真不易發覺。

這就不對了!

趙秀芬用來自盡的是一根跳繩,據其夫說,是從上海一家體育用品商店購買的,屬於精工細料製品,選用上好的長絨細棉紗由機器編織而成。

當然,那時所謂的精工,也難免會露出一些棉紡細線的線頭,因是機器製造,其紋路是人字形的。

而死者脖頸勒痕邊沿的那些極細的印痕,其紋路卻是螺旋形的,那應該是人工動力的機紡棉紗繩,也就是當時俗稱的“搖繩機”生產出來的產品。

所用材料雖然也是全棉,卻比體育用品商店出售的專用跳繩明顯粗糙,而且編織紋路並非人字形,而是與手搓繩索一樣的螺旋形。

這也就是說,卷宗所載以及作為證據拍攝下來的跳繩並非從死者脖子上解下來的那根。

不僅如此,萬海達還發現,卷宗裡顯示的現場勘查過程明顯粗糙,照片拍攝得也並不專業。

比如,根據民國以來北洋時期的北京警校、1927年後南京政府辦的杭州警校、南京警校所使用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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