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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事故發生之後,因不能向咖啡館方面暴露身份,不便打聽目標是進了咖啡館多長時間才離開的,只能去詢問寶藍色摩托車停靠處附近菸紙店的店主。
得知目標是在十來分鐘之前把摩托車開走的,只有那個戴墨鏡的男子,沒看見方佳樹。
據此似乎可以推斷目標並未發現受到跟蹤,因為偵查員在樓下店堂待了大約二十分鐘,而目標和方佳樹在樓上待了十分鐘左右,說明他們在樓上進行了談話——可以理解為對方已經把要對方佳樹說的話說完了。
如果目標發現被跟蹤的話,按說不會有那麼大的膽子繼續跟方佳樹談話,應該儘快脫梢才是。
目標之所以從後門離開,可能僅僅是為了方便——從後門出去就是他停車的那條弄堂。
但他來的時候為什麼不直接從後門進入咖啡館呢?這一點就不清楚了。
儘管陳力勝、周善宇跟蹤失利,但他們記下了那輛寶藍摩托車的車牌號碼,這是一個可以繼續調查的線索。
專案組決定,這條線索由鄭松柏、賈智星、周善宇去調查。
至於那個墨鏡男子是否發現自己被跟蹤的問題,可以向方佳樹核實,此事由陳力勝、李樹宇、許林負責。
會後,尤石麥要求焦允俊、賈留下,這三位都是專案組黨支部成員,他們繼續開了一個支部會。
由於時間比較緊,主要是由尤石麥說了說,對陳力勝跟蹤失利之事進行嚴厲批評。
陳力勝尋思這是“木匠戴枷——自作自受”,無話可說,只有聽著的份兒。不過,老尤說得完全在理,他心服口服。
最後,尤石麥當場寫了一份百來字的報告,說要以專案組黨支部的名義上報,寫完後請陳力勝、賈智星過目,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出來。
賈智星看後表示完全同意,陳力勝卻提出了不同意見。
原來,尤石麥在報告中竟把脫梢的主要責任攬到了自己身上——因為他是支部書記兼副組長,分工安排時未能強調小心謹慎對待工作中每個環節的問題。
陳力勝堅持要自己承擔責任,尤石麥說你可以保留意見,但我和賈智星同志是支援這個決定的,少數服從多數,還是照此內容上報吧。
陳力勝只好照辦,但在報告末尾寫上了自己的保留意見,放下筆之後尋思,別看老尤白面書生一個,倒是很講義氣的。
接下來,陳力勝立刻投入工作,和李樹雨、許林透過派出所悄然傳喚了方佳樹。
據這個少年說,他上午被那個戴墨鏡的男子以“一跤頭”有請為由騙上了摩托車,來到外灘附近的那家咖啡館後,對方卻不談什麼“一跤頭”了,而是把一張兩萬元的鈔票放在他面前。
說是隻要實話實說,這張鈔票就歸你了,不肯說實話呢,“一跤頭”自會叫人收拾你小子,信不信由你。
像方佳樹這種角色,自幼頑劣,捱打、鬥毆、受騙、騙人屬於家常便飯,對方這一套若是用在其他同齡人身上,那百分之百會奏效,可是他卻根本沒當一回事,點點頭。
伸手把那張鈔票放入衣袋,問爺叔你要我說啥實話呢?
對方說你偷了別人一個包,現在人家要找你算賬,你說是公了還是私了?
公了呢,人家就要把你扭送派出所,要是私了,那就老老實實把贓物交出來。
方佳樹尋思,還公了私了呢,老子為這件事官司都已經吃過兩天了,政府也沒說讓我退出贓物嘛。
只是把那個本子沒收了。
不過,這話不能說,昨天釋放時看守所長反覆交代的,若是透露一丁點兒口風,重新收監沒商量。
說不定還要送提籃橋坐大牢。
那應該怎麼跟對方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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