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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伯南當場沒氣暈過去。
審判的官員有正直之名,方姨媽在本省一住十幾年,對他的名聲也聽說過。比如寡婦熬兒長大,兒子不孝,寡婦打贏官司;窮和富爭田地,窮人贏了等等……方姨媽血書送到他門上,也是早早想過的。
正直的官員,人家更鄙夷這種行為。
當堂只問三件事。
“你女兒清白可在?”
方姨媽:“在。”
“你女兒與餘伯南舊有私情,舊有以前必定是見過面的,以前在哪裡相會過,是什麼時辰鐘點兒,”
方姨媽胡編亂造,餘伯南是個勤學的才子,都能提供證人證明他在學裡他在書房他在拜會同學。
餘伯南在這個時候,總算體會到好學的好處。不好學的人,不能出類拔萃,自然稱不上才子。他發誓回去努力攻書,再也不中奸人詭計。
第三句話,那官員和氣地問:“你所告的這個人,名聲如何?”人家都懶得問你女兒名聲如何。
方姨媽敗下陣來,那小城地方不大,古代人交通不便,來往的全是本城的親戚知己鄰居,誰家有個風吹草動家家都知道,她跑來亂告餘伯南,那全城的人估計全不信。更不用說餘伯南的老師,餘伯南的同學。
人有壞脾性,身邊的人總能找出幾個來作證,方姨媽一個也找不出來。倒是餘家能找出一堆證明餘伯南為人清白。
方姨媽哆嗦著還想申辯時,那官員卻客客氣氣道:“餘家自認行為不檢,不管是你女兒誘惑哄騙他前往,還是他自己不好,他願意納你女兒為妾,你當場認供畫押吧。”
“不!”方姨媽淒厲高叫。
見四面公堂威風森然,方姨媽這才知道厲害,這才由當初要把餘家大作一場的心思變成膽怯害怕。
她總算明白過來,女英雄這種事,不是她自己。方明珠就是去當妻,餘家對她不好方姨媽也沒有辦法,更何況是當妾?
妾甚至可以買賣,在一些朝代,打死不是罪名。
方姨媽氣急攻心,嘮嘮叨叨反覆訴說自己冤枉,大人不公,餘家不好……。那官員變了臉,斥責道:“咄!方邵氏聽著。你女兒半夜出房到行止無人之處,一不是擄去,二不是搶去,是自己所為,這就不是正當女子。餘家前往安家拜客,通家往來並沒有異常!就算是餘伯南行為不當,你女兒可呼可叫,怎麼直到家人發現,還當眾承認他們有染!此等無廉無恥的女子,本官理當不理!”
餘伯南在此時眉頭一動,張張嘴就想說話。餘大人站在他旁邊,手快的捻上他一下。這件事越快平下去越好,再不能亂出風波。
官員繼續責備:“念你守寡經年唯此一女,為你女兒終身有靠,餘家願娶,你理當感激於心。本官做此月老,兩家都無傷損,難道不是好事?”
“不!”
方姨媽再次淚落,放聲大哭:“他要娶為正室我方甘心!”
官員都詫異了:“聘則為妻出為妾,哦,與你這不懂道理不認字的人也說不明白。”他當堂拂袖:“你若不答應,隨你去哪裡告!我這裡,就此結案!”
有人上來抓住方姨媽的手按過手印,然後不顧方姨媽哭天搶地把她轟了出去。
後堂裡,餘大人帶著餘伯南道謝。那官員拒不收禮,反而正色道:“收你錢像你我都使了壞,這案子明明白白,我不怕她另外把我也告進去!”
餘伯南都哭了:“我真的,一手指頭沒碰過她女兒,平日裡見到以禮相避……”
官員笑起來:“這就是年青,以後做事多想想多謹慎,少與人去爭閒氣。說起來我倒是佩服你家一點,你還肯要那個女子,這也是積陰德的事,不然她落個淫婦的名聲,以後也難做人。雖然是為了結這個案子的緣故,我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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