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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曾做完?”

“哦,那是三年前隨手做的,郡主想讀?”

“嗯,明月想讀。”

林深便一手攬著郡主,一手探腰去拿桌上的鵝毛筆。

幅度過大的動作又引得兩人心猿意馬,不過有了剛才的經歷,這次兩人的定力大了不少。

林深隨手在剛才那兩句之前,又添上了“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兩句。

一邊寫,一邊在心裡告罪。

“孟大大,估計這個世界沒有你這麼一號人物,否則按你的才華,不應籍籍無名才對。”

“今天小子就借你的詩句糊弄一下老婆,勿怪勿怪。”

“改天去廟裡上香,我給菩薩許願保佑你。”

卻沒想過這個世界便是有孟浩然此人,也早已死了近千年,菩薩還如何保佑。

“平易淺近、自然天成,郡馬寫的真好。”

長歌郡主伸手,把寫完的詩拿在了眼前,看著上面不堪入目的字型,眼中卻流露出不盡的喜愛。

“只是,郡馬右手的字,真的不能再練回來了麼?”

“呃···”

林深尷尬的直摸鼻子,若不是懷中還抱著郡主,說不定想找給地縫鑽進去。

見林深尷尬,長歌郡主識趣的轉換了話題。

“郡馬剛剛說,這硬筆寫字要比軟筆快上許多?”

“對,郡主不妨試試。”

林深把剛剛放下的鵝毛筆遞給長歌郡主,順便教導了一下郡主的握筆的姿勢。

長歌郡主拿過一張紙,把剛剛林深寫過的詩重新寫了一遍。

“果然要比軟筆快上許多。”

“只是,這字寫出來後,也太難看了吧···”

他們所用的,本身便是用來習練毛筆字的紙張。

現在用鵝毛筆來寫,筆尖落在紙上之後,因為力度的原因,寫出來的字慘不忍睹。

“郡主只是初次使用這種筆,還不習慣而已,但軟筆和硬筆的書寫技巧,其實是相通的。”

“你看,你寫的這張,比我寫的就要好上許多。”

林深把寫了同一首詩的兩張紙放在一起比較,一幅看起來就像是一二年級的小朋友寫的,另一幅,就像是野雞踩的···。

“硬筆還是有一定的用處的。”

“比如說,我們票號的賬房,若是用硬筆謄寫賬冊,是不是能節省很多時間?”

“對呀!不光是票號和各個鋪子的賬冊。寫書、寫信、記事皆可使用。甚至科舉之時,用硬筆來打草稿,豈不會快上許多!”

林深一點撥,長歌郡主馬上舉一反三,搬著手指頭一條一條的說了起來。

“對。”

林深握住長歌郡主如青蔥般的玉指,放在唇間吻了一下。

“不光如此。”

“把這硬筆的筆尖做細,寫出來的字便更小,那時,連紙張也可節省不少。”

“甚至於將來,連硯臺都可省掉,文房四寶只剩三寶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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