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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思亮被罵得傻住了,被打了兩下才清醒了些,抱住了來人,“寶貝兒寶貝兒別這樣,我也是剛知道的,我也是受害者啊!”
“受害者?你還好意思提受害者!我都沒敢跟我媽說,沒結婚就當後媽……”
“那個女人只是找不著自己孩子的爸是誰了汙賴我,還沒驗dna呢……不知道孩子是誰的……”
“伍思亮,你不知道孩子是誰的嗎?”肖文玲擠過看熱鬧的人群,雙手環胸,“咱們現在就去驗dna,要是孩子不是你的,我賠你十萬的精神損失費,要是你的……”
還沒等伍思亮說話,“要是你的咱們就分手!分手!”小藏大聲說道。
在人類所有的官司中,最能體現雙方的無限惡意的就是——離婚官司,林嘉木雖然是離婚律師出身,但人們在離婚時使出的種種手段仍然讓她歎為觀止。
兩個朝夕相處同床共枕曾經是彼此最熟悉甚至要彼此共度一生的人,在法庭上惡語相向,不惜拿夫妻間最私密的事情做為攻擊對方的手段,也許你聽一方哭訴的時候會覺得另一個是舉世無雙的大混蛋,可你在聽另一方訴說的時候,又會覺得……之前的那人是滿口謊言的婊/子。
也許離婚官司中會有一面倒的情形,比如一方習慣性出軌或者是家暴成性,問題是習慣性出櫃的那個總會說指控者是習慣性神經質、妄想狂,家暴成性的總會說被家暴的那個是撒謊者加自虐狂。
總之……能和平分手的早就帶著身份證、結婚證、戶口薄、離婚協議到民政局光速分手了,鬧到法庭上的,都是各種疑難醜陋。
比如今天的官司,鞏鑫拿出血型證據證明自己喜當爹,女方則是巋然不動,最後代理人說女方沒有主觀故意,在驗血結果出現之前女方也是毫不知情,而男方毫不給女方解釋的機會,甚至在醫院暴力相向威脅到被搶救的幼兒的生命,實在是有違人道。
做為第二被告的伍思亮則是坐在那裡琢磨著他怎麼就被兩個女人威逼著拿了dna樣本去做檢驗了,怎麼就被拉到了法庭了……他事先想好的死不承認置身事外呢?
“第二被告……”法官翻了翻卷宗,“伍思亮在嗎?”
伍思亮站了起來,“我就是伍思亮。”
“根據dna報告,你就是鞏聰的生父?你主張……生育權受到了侵害?”
“是的……我跟肖文玲只是一夜情,她懷孕生產的時候都沒有告訴我,現在出事了……才說我是孩子的爸……”
法官搓了搓手,已經過了臘月二十三了,法官心裡有一半在官司上,另一半則在自家預備過年的種種事上,這案子案情並不複雜,在全國先例也不少,他不打算讓這樁案子佔用太多的時間,“所以你承認這份dna檢測報告?”
“是……是的。”
“被告人肖文玲你也承認在婚內出軌?鞏聰並不是原告的孩子。”
“我不知道……出事驗血之前我根本不知道……”肖文玲一直搖頭,她眼角瞥到了坐在側後方的林嘉木,心裡面忽然一陣憤恨,如果不是這女人……
林嘉木假裝沒有看見她,在她看來肖文玲除了要注意到她之外,更應該注意在左邊角落那個戴著墨鏡把臉捂得嚴嚴實實的男人,她舉高手機拍到了那個男人的臉,雖然跟沒拍到差不多,她還是把照片發給了鄭鐸。
鞏鑫也在回頭,他不知道發覺妻子可能在婚內另有外遇請回林嘉木到底對不對,像是林嘉木自己說的,妻子已經是過錯方了,再加一樁出軌的指控也不會讓法官多偏心他一點,只會讓場面更難看……可他不甘心……尤其是林嘉木一直說證據不足以拿上法庭,不肯告訴他外遇方是誰。
法官問雙方肯不肯接受調解,鞏鑫首先站起來說不接受調解,他的手機一直在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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