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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紹興。
春波弄附近的一條大街上,此時正是熱鬧繁華的時候。
一名三十歲左右的青年正蹲在一個地攤旁邊看上面的小飾物,他手裡拿著一塊假的勞力士手錶,暗自嘖嘖稱讚,這假表做的還真的像啊。
勞力士手錶他有一塊,是真的,是美國的一個朋友送的。但是和手裡的這塊假的簡直一點都分不出來,相反來說這假的更討人喜歡,因為更輕巧。
這青年叫謝星,今年三十三歲,剛剛從部隊回來。二十三歲時從學校輟學,做過銷售,甚至是當過赤腳醫生。在二十五歲的時候被他的教官藍鐵看中,帶進了特種部隊。如今一晃已經八年了,一年前他的教官藍鐵在一次任務當中犧牲,謝星再也沒有了繼續留在部隊的激情。
“老闆,這個怎麼買?”謝星拿起這塊假的勞力士手錶,看了看這地攤的老闆。
“十塊錢,不還價。”這地攤老闆生意不錯,一邊回答謝星的話,一邊招呼邊上其餘的顧客。
十塊錢,果然便宜啊。東西還是假的好,謝星想也不想掏出十塊錢丟給地攤老闆,拿著這塊假的勞力士手錶正準備離開。
“王嚴你先放開我……”一個有點急怒的女聲響起。
謝星抬起頭,一名青年男子正拖著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女子,一邊拖著還一邊說著什麼。
“莫幼晴?”謝星已經認出來了這個女孩,是他在大學的同學,因為他大學只是讀到大三就沒有繼續去學校了,主要原因就是眼前的這個女孩。
莫幼晴姓格比較溫婉。當時在燕大是第一校花,追求的人有一個加強連都不止。謝星年輕氣盛,當然也不能避免去喜歡這個美女。
不過喜歡是喜歡,但是謝星自己知道自己的事情,他是沒有錢去追女朋友的。這玩意要是要花錢的,而他連吃飯的錢也要算計著來。
終於有一次,室友們湊錢買了一束玫瑰花,縱恿謝星去約會莫幼晴。謝星本身就對莫幼晴有想法,加上現在有了一束現成的玫瑰花,他當然沒有任何拒絕的理由。
當然最主要的是還是其中一個損友的一句話打動了謝星,那就是,“愛情可不是金錢,金錢你現在沒有,但是以後你肯定會有的,但是愛情你以後是絕對不會有的。”
“你居然買玫瑰花?你知道你這些玫瑰花夠你吃多久的飯?窮,窮是你這種窮法嗎?而且你這些花也是借錢買的吧?把精力用在學習上面吧,時間還早。”當時謝星拿著玫瑰花去她的宿舍樓下面約會她的時候,她是這樣對謝星說的。
謝星不記得當時是怎麼走出女生宿舍樓的,那束玫瑰花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丟在什麼地方去了。當年他年少氣盛,自尊當然受不了這種踐踏,更何況是一個他喜歡的女子眼裡。
雖然覺得自己喜歡的女孩也是一個拜金的女孩,但是心想,現在的女孩大部分都很現實,不是她一個人。這樣一想,也就沒有了去怨恨莫幼晴的心事,只是他卻沒有勇氣再留在燕大了。
當時他就離開了燕大,沒有告訴任何一個人,就這樣獨自的離開,甚至連宿舍都沒有回去。對於是一個孤兒的謝星來說,這樣莫名其妙的失蹤,也沒有引起太大的響動。
可是沒想到十年後,居然在浙江一個小小的街道再次遇見了這個女孩,謝星一時內心湧起無盡的滋味。恨她?他沒想過,她說的對,本來他就是一個窮人。對當年的舉動他覺得有點幼稚,但是卻沒有什麼後悔,大學本來就學不到什麼東西,他不在乎那一張文憑。
可是原本以為忘卻的事情,卻再次湧上了心頭,以謝星衝動的姓格,別說早就將當年這女子如何對他的情形給忘在了一邊,就是記得,他也會衝上去。所以謝星毫不猶豫的上前將這抓住莫幼晴的青年給拎了起來,猶如抓住了一隻小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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