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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二天,隨著又有兩萬匹以上的寬錦放量出來,囤積方終於徹底資金鍊斷裂了,再也託不住那麼多貨。
成都的蜀錦價格在當天跌破三百五十錢,傍晚就回落到三百二了。一天之內有十幾萬還沒繳戶調的百姓蜂擁上車,搶著把稅繳清了。
第三天一早,漢中王府專門釋出了教令,主旨是“把蜀錦的價格打下來”,宣佈之前有人搞事情,破壞百姓納稅。隨著無限量的供應,最後穩穩定在三百錢的官方指導價上。而隨著最後一批繳稅百姓都繳完了稅,不需要賤賣糧食高買蜀錦,也就意味著那些土豪們繼續撐下去也沒了意義——
雖然他們還能繼續死磕,就像是買了股票高位套牢的人,可以不賣不套現,顯得他們的“賬面資產”依然值不少錢。但問題是他們想要轉嫁的散戶已經不存在了。
百姓們大多樸素,不想貪婪爆賺,他們也不屑於炒作,普通百姓賣糧也好,買錦也好,都是為了繳稅。繳稅繳完後他們今年剩下的時間都可以不參與市場交易,也就不會來接盤了。
“利用秋收季節繳稅標的漲價、糧食價格下跌、搞剪刀差盤剝窮人”這套從秦朝開始執行的商業模式,再次被官府擊潰了。
之所以要加個“再次”,是因為漢武帝的時候,桑弘羊當大司農時,曾經短暫做到過。但很快桑弘羊就親自扮演了這個盤剝百姓的角色,官府直接下場賺差價。桑弘羊死後,全中國的地主土豪又開始做這個生意,已經做了三百年了。
而李素現在的區別就是,他是真心讓劉備搞個“官方保護價”,只是託底的,但他不會讓劉備親自下場。比如這次他只在糧價跌到明顯低於正常水平的兩百錢一石才出面託底。而錦價上漲時,他也只是拋盤拋到迴歸三百錢的指導價就停手了,不會追殺。
九月初一,漢中王府再次下發教令,表示蜀郡、廣漢、犍為、朱提、巴郡,今年的秋稅工作完成很好,《租庸調法》改革已經正式成功。
教令當中,也免不了宣佈了一個獎懲名單。
獎勵的,自然是收稅過程中調劑比較好、百姓困苦比較少的。代表人物有都安縣令楊洪,被認定為治績第一。楊洪也因此被破格再提拔一級任用。
懲罰的嘛,當然是執法過程中一團亂賬的,最惡劣的是梓潼縣令沈彌,他的罪名是“妄改國法,盤剝百姓”。
具體表現是沒有算好梓潼縣的糧倉容量,對於最早來繳稅的那些大戶,敞開了讓他們全部交糧、提前把官倉塞爆。結果等梓潼縣繳稅晚的窮百姓來繳稅時,被告知一粒糧食都不收了,必須全部兌換成錢、錦才能收——
而《租庸調法》的法條明文規定,百姓如果堅持把“田租”部分用糧食交,官府是必須收的,哪怕糧倉不夠,也只能是“不許戶調和庸役換成交糧”。所以沈彌的操作顯然是剝奪了百姓依法堅持交糧的合法權益。
而事實上,沈彌和婁發等人本來就是廣漢郡的暗中反對新法的豪強代表人物,存在官商勾結。
沈彌作為典型,當然是被劉備明正典刑,押到成都當眾斬首棄市、抄沒家產。
其他幾個做得沒那麼明顯的,才躲過了一死,根據情節或是降職、或是罰俸。
王府教令的總原則,就是“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服罪輸情者雖重必釋,遊辭巧飾者雖輕必戮”。
事情的情節、客觀的危害、主觀的動機,全部要考量,主客觀相統一論定賞罰。
五郡之內,無人敢有不服。
……
獎懲教令下發後沒幾天,李素也問關羽借了一些兵,主要是把高順的陷陣營借來了——陷陣營太精銳,拿去修河工水利有些太浪費了,所以本來在關羽那兒也就是維持一下工地秩序,閒著也閒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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