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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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生活困難,沒什麼積蓄,等你們大一些,好不容易有了點積蓄,老大老二又是娶媳婦,又是三年自然災害的。家裡也就老三去當兵後,才開始正經能攢些錢。”
“老三是64年10月份去當兵的,到現在整整七年,除了前兩年每月寄5塊錢回來,後面5年,每月都是寄20塊,整整給家裡寄了1320元。”陸清安看著手中的賬目說。
“匯款單我都留著,要是有疑問的,一會兒可以拿去看。”
“接著說老二,老二是兩年前去公社木材加工廠上班的,上班後,也是每月給家裡交20元,一共交了23個月,總共460塊錢。”
“還有小蘭,在公社供銷社上班三年,在出嫁前,也是每月給家裡交20元,一共交了26個月,總共520元。”
“我是66年正式開始接大隊支書這個位置的,支書每月有7塊錢補助,至今一共領了5年又9個月,一共483元。”
“老大雖然沒往家裡交錢,但老大從61年開始,就擔任村裡的會計,每年工分都是按大隊工分最高者同等結算,每年都給家裡貢獻了近2000個工分。按這些年大隊工分的平均單價5分錢來算,這麼些年,也給家裡貢獻了不少。”陸清安還不忘肯定大兒子。
陸行軍聽了,心裡也妥帖。
“大隊年終結算,除掉分的糧食和肉,64年,分了61.75元;65年,分了83.27元;66年,分了91元;67年,分了98元;68年,分了115.5元;69年,分了100.3元;70年,分了108.43元。後面這兩年分的少了,是因為老二和小蘭都上班去了,少了兩個勞動力。”
“這7年,大隊分紅,家裡一共分了658.25元。”
“這就是這些年,家裡收入的來源和數目,我這裡有賬本,一會兒老大可以核算一下。”
“老三交了1320元,老二交了460元,小蘭交了520元,家裡分紅658.25元,我的工資補助483元,一共收入3441.25元。”
“說了收入,就來說說支出。”
“首先,是建房子。家裡如今住著的房子,自家的人力和木料那些不算,當時總共花了986.94元。老三建房子,家裡也給出了300塊錢。建房子這一塊,總共花費1286.94元。”
“然後,就是買大件東西。家裡大件東西一共三樣,兩輛腳踏車和一臺縫紉機,兩輛腳踏車花了280元,縫紉機138元,家裡共花費418元。”
“小蘭結婚,收的彩禮那些,我和你娘都讓她帶回去了,另外還給買了一輛腳踏車和100塊錢陪嫁,這些當時都徵求過老大老二意見的。小蘭結婚,家裡花費258元。”
陸小蘭結婚,當時也是買的永久牌26型腳踏車,要158元。
“老三結婚,家裡給了200塊彩禮,買了一輛腳踏車158元,家裡花費358元。”
“這些,都是這些年數額比較大的支出,共2320.94元。”
“剩下的,就是平時做衣服,買東西,買肉和頭疼腦熱時的支出,家裡也沒有一一細記,但是幾百塊錢肯定是有的。家裡這些年,除了偶爾買些白麵,糧食基本沒有買過。”
“如今,家裡賬面上還剩下573.61元。”
“我和你孃的意思,是把這錢分成4份,我們老傢伙和你們三兄弟三家各一份,小蘭就不分了,你們有沒有意見?”
陸清安主要是看向陸長征,這樣分家,老三是最吃虧的。但沒辦法,老三最有出息,也只能讓他多貢獻一點了。
陸長征趕緊擺手,“我沒意見。”
寄給家裡的錢,他就從沒想過要拿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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