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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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因為他們的瘋狂,導致了陳會計丟了工作,陳大娘斷了腿,陳家一下子陷入了十分困難的境地。
蘇小麥為了不拖累人,決絕的和陳清北離了婚,遠走他鄉。她這一走就是十八年,等她再次回到豐收大隊,已經是九十年代了。可是,陳家已經沒人了。
她當年逃了,但是那家人卻沒少找陳家的麻煩。陳家根本沒有捱過那幾年,幾乎是家破人亡。陳清北的墳頭的草,都要有半個人高了。
蘇小麥發瘋的去找當年的仇人,放火玉石俱焚。
然後,她重生了。
蘇小麥的悲慘往事足足寫了三章,不過蘇小麥倒是重生在了隨軍之前。而這一次,她放棄了隨軍。大概是上一輩子太苦,所以這一輩子蘇小麥簡直是開了掛。也擺脫了溫柔與和氣,打拼出一片天地,成立了龐然大物青麥集團,簡直可以稱得上是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
她上一輩子的仇人,親爹媽,都在她手裡吃了不少虧,沒有落得好下場。
這一次,她真是一點也沒有手下留情。因為她的狠辣,還曾與男主產生了不小的隔閡,不過最後陳清北終於瞭然了蘇小麥為什麼會變得那麼狠。兩個人大團圓結局。
至於陳清風,她仔細回想了一下有關陳小六的劇情,只是依稀記得,故事的上半部,他們陳家是有一個小叔子。雖說這個小叔子奸懶饞滑,但是除了陳家二老,蘇小麥最能容忍的反而是這個人。
因為蘇小麥的第一世,陳清北被戈薇會男盯著沒法兒送她走,是拜託了這個小叔子,可是她當時根本不知道,她逃了之後,陳小六往回走正好遇到了前來追趕的人,為了給她爭取走的時間,他往相反的方向走,結果摔下了懸崖,死無全屍。蘇小麥是十八年後回鄉才知道她拖累的陳小六丟了命,所以不管陳小六是個什麼樣,她都記得他的好。更是記得陳家的好。與蘇家比起來,陳家對她真是仁至義盡了。
至於說陳小六的媳婦兒,書裡倒是沒怎麼提過,只簡單勾勒有這麼一個人,也是跟陳小六差不多的性子,十分善於拍女主馬屁,憑藉這個有吃有喝。當然,雖然有這麼一個人,但是卻沒有著墨太多。她的戲份,還沒有陳家的幾個小輩兒更多。
十分十分隱形。
姜甜甜可不是一個為難自己的人,雖說知道書裡陳小六也結婚了,可是她卻並不覺得自己要多麼的難受和吃醋。因為,書裡的,都是字元,不是真真正正出現的事情。
可是她現在來了,這就是她過的人生。
也許,那些是書裡冷冰冰的一個個虛構的人物,可是現在,這些都是她能感受的活生生的生活。所以,她不必鑽牛角尖!再說哦,誰又知道,書裡的,就不是她呢!
做人,不能太過執著噠!
她和陳清風好好噠,在女主的光環下喝點肉湯混日子,也很好的呀。至於說陳家會不會落敗,姜甜甜倒是放心的。
蘇小麥的重生,足以做出巨大的改變了。
事情因她起,因她終。
至於說像是女主那樣幹出一番事業,姜甜甜是本能的“nonono”的。
如果可以拍拍馬屁就有吃有喝,她幹嘛還要那麼努力呀!如果能做富二代,誰想做富一代哦!再說,她又不是沒有富過。錢再多,都是數字,能做到吃吃喝喝不愁,就很好了!混幾年日子,改革開放跟開掛女主蹭點小錢錢,她和陳清風就買個房子做包租婆,多好的日子!
打拼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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