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發現這個男人好像林寶芝那個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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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地問,她左看右看,發現這個男人好像林寶芝那個物件。雖然她只是不遠不近地看過對方,但奈何對方太好看了,驚為天人的程度,她印象深刻。
聞言,先前無視熊豔娜打量,狼吞虎嚥吃東西的男人猛地抬頭,發出了許久沒說話聽著異常嘶啞粘稠的聲音:“林同志是誰?”
“林同志就是林寶芝啊。”熊豔娜摸了一下鼻子,訕訕地道:“我可能認錯人了,你別介意啊。”
林寶芝的物件怎麼可能淪落到這個地步?她肯定是記錯了,認錯了,她正準備走回張高樹身邊,滿臉凍瘡的男人瞳孔劇烈地伸縮了一下,手上饅頭和塑膠袋都掉在了地上。
熊豔娜“啊”了一聲,這情況,該不會她其實沒有認錯人吧?
“求你告訴我林寶芝是誰,我又是誰。”滿臉凍瘡的男人突然捧住了自己的腦袋,痛苦道:“我不記得自己是誰了,我什麼也記不得了。”
他一醒來,就在河邊,朦朦朧朧中,記得他好像殺了人,然後又被人追殺,頭腦中只有一個念頭,逃跑。於是,他踉踉蹌蹌地逃跑,跑出了好遠好遠之後,他跑不動了,倒下了,被一個乞丐撿回了破廟裡。
乞丐很老了,快死了,撿他是為了有個人能好好安葬自己,不讓自己暴屍荒野,說人死後如果沒有入土的話,下輩子投不了一個好胎,他想投個好胎。
他其實不懂入土和投好胎有什麼關係,他腦子壞掉了,很多常識都不記得了。但是乞丐這麼要求,他就這麼做了,反正他渾身都很痛很難受,也暫時走不掉。
兩人一同生活了半個月,乞丐就在天氣冷得呼吸都能凍住的某天夜裡死了,他隨便找了個泥土鬆軟的地方,挖了個坑把他埋葬了,埋葬時,順便剝了對方的衣服,穿在了自己身上。他的衣服太單薄了,不保暖。
隨後,他開始流浪,朝著東邊的方向,其實不知道為什麼往東,只是太陽在東邊升起,太陽很溫暖,他本能地追逐溫暖。流浪了大半個月,來到了現在這個地方,一個叫沈市的城市,很大的城市。
他不會乞討,也做不來乞討的事,可能天性很驕傲,他就去翻垃圾桶,同野貓野狗搶吃的,很莫名地覺得搶來的比乞討來的有尊嚴,有人可憐他,也會主動送他一點吃的,他就這樣幸運地活下來了。
吃前會檢查食物是否有問題,則是刻在骨子裡的習慣,好似他曾經吃到過很髒很惡毒的東西,所以吃前,他都要看看聞聞,才會下嘴。
林寶芝是誰啊?為什麼他聽到這個名字心臟很痛,頭也很痛?是叫他遇白的那個人嗎?
他好像叫遇白,有人這麼叫過他,但他莫名很排斥這個名字,他不想叫這個名字。所以,千萬不要是叫他遇白的那個人。
熊豔娜被他這樣子嚇了一大跳,“你以前是林寶芝的物件,你叫什麼我不清楚。”她擔憂地問,“你到底怎麼了?你別嚇我。”
張高樹見多識廣一點,他走過來,道:“我們把他送醫院去,他可能發生了一些不太好的事,受到了傷害。”
我是林寶芝的物件,林寶芝,林寶芝,男人不斷地低喃著這個名字,每叫一次,他腦袋和心臟的痛意就增加一分,但捨不得停下,死了也不想停下。但是人的承受程度是有限的,他最後生生地痛暈了過去。
熊豔娜看他這樣,眼淚不自覺跟著落了下來,她要趕緊聯絡林寶芝,她的物件太慘了,很觸目驚心的慘,就像受主人虐待瀕臨死亡的小動物,仍然奮力地想靠近那個施虐的主人一樣,看一眼就受不了。
她這次來沈市也是探親,兩家親,一家是她親小姑,一家是張高樹的大姐,兩家正好是認識的,當初她和張高樹認識,就是靠的這一層關係。
探完親順便吃了個喜酒,他們明兒就打算回京都了,因兩家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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