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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裡叼著牙刷的楊慕夏就著窗外射進陽臺的月光,深沉而悠悠的嘆了口氣。
第11章 邀請
今天是個好天氣,是真的。
但是楊慕夏很想知道,為什麼本來只是普通的拍個照的她坐在網咖裡,身邊的六個人在幾個小時之前還和自己素不相識。現在卻組了個戰隊,而且在一個月之後要去參加“宿命”的城市英雄爭霸賽。
這是什麼神發展。
說起這個還要再把時間往前推。
按照約好的時間,楊慕夏和唐嘉樂在圖書館門口見面,拍照的全程都很順利,雖然剛開始她有點緊張,但是唐嘉樂很會調動人的情緒,很快就讓她那種不自然煙消雲散。
“好了,也差不多了,等我回去之後做後期處理,成品給你也寄一份。”唐嘉樂蓋上鏡頭蓋,一臉燦爛的對她笑。
摸著良心說,這個時候楊慕夏才算是認真看對方。
高挑瘦削的他和那部電視劇的男主確實很像,但是和路程的氣質卻是兩個型別。穿著白色毛衣和黑色牛仔褲的唐嘉樂一笑起來連眉眼都帶著點彎彎的弧度,活脫脫標準陽光校草形象。
不過這都不是重點,在感嘆原來自己學校裡有長得這麼好看的男生不愧是傳媒學院的學生難怪適合吃這碗飯的同時,楊慕夏發現本來坐在附近的兩個宿友不知所蹤了。
前一天唐嘉樂在和她交換聯絡方式的時候說:“你要是不放心,可以讓你的宿友也一塊來,女孩子注意安全警覺性高些是好事。”說完又露出了溫和的笑。
其實這兩個傢伙今天願意跟她一塊來才不是擔心她安不安全,明明就是為了來看帥哥。楊慕夏一路上對石新雨拋了無數個白眼,都被對方厚顏無恥的閃避了。
“藝術來源於生活高於生活,我決定下一本書就寫你和唐嘉樂真事改編的校園愛情故事,所以現在要去多觀察男主,至於你,天天都看到,不用特意觀察了。”石新雨振振有詞說道。
“一個資深讀者的忠告,你要是寫這種故事的話會撲到下水道去。”楊慕夏扶額。
“怎麼會,新雨你大膽寫,我第一個去給你投雷!”衡安安一把摟過比她矮的石新雨的脖子,“作為作家不要畏懼強權的威脅,寫你想寫的東西,不要怕!”
所以楊慕夏搖身一變就成了迫害小作家發表真實言論的罪惡勢力,她向著四十五度角的方向抬起頭,感覺此時眼角邊有顆淚就完美了。
唐嘉樂是自己一個人來的,看見她們三人之後很熱情的打了招呼。
要說楊慕夏拍照的不自然也不完全是因為攝影師是不熟悉的人,其實更多的理由是站在不遠處的那兩個宿友------在唐嘉樂專心給自己拍照的時候,她們倆也掏出了手機在那裡拍她和唐嘉樂,一邊拍還一邊捂嘴偷笑。
但是就在她拍完之後再抬頭一看,居然找不到那兩個傢伙半點影子。
去了哪兒?楊慕夏心裡訝異,從包裡掏出手機一看有好幾條微信,才知道石新雨和衡安安兩個人趁她不注意的時候已經溜了,說是出市區逛逛。
他們所在的p大學建在郊區,據說有“最美山谷大學”之稱,是不是最美,楊慕夏就不知道了,反正她只知道從學校到市中心的大商場要坐一個多小時的公車。
這兩個人就這樣把她拋下了?美曰其名“不做電燈泡”?說得連她都差點信了自己今天是在相親。
唐嘉樂好像沒有在意,接了個電話,表情變得有點憂愁,但是掛了電話之後沒有多說什麼,只是問她要不要一起吃午飯。
如果他有說還有別人的話,楊慕夏一定不會答應這頓飯的。
當她聽見唐嘉樂向那幾個坐著的男生介紹自己的時候,心裡是崩潰的,除了他那兩個朋友,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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