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綴在婚齡之後的一系列細節補充,“為尊重世家與少數民族不同的風俗習慣,現行的《婚姻法》裡也規定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當事人對婚齡作出例外。”
好比……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引自度娘。
也好比,世家宗族,可以結合世家歷史及己身的特殊情況,適度改變結婚條件。
說白了就是世家的特權之一,還是直接寫在法律裡的特權。世家為延續子嗣後代,也為了避免嫡庶的歷史遺留問題,是可以在有特殊情況的時候,提早結婚的。
“而在檢視婚齡的時候,老師也順便搜尋到了一些世家……其他與眾不同的方面,就是不知道你清楚不清楚。”女輔導員對於這個問題也很頭疼。她不是沒有帶過出身世家的學生,只是那些學生都是肆意張揚的天之驕子,不可能出現蘇懷瑾這種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身為世家能享有哪些特權,又或者不以特權為榮的學生。
蘇懷瑾一臉的茫然。他已經猜到了是誰有可能從中作梗,但他真的想不明白對方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世家有特權,但也不應該能夠在短時間內就隻手遮天到這一步。蘇懷瑾甚至產生了一個,他是不是可以藉由此事報警的新想法。
但,很快這個想法就被女輔導員找到的《世家特殊條例》給打破了。
《世家特殊條例》是一部很冷門、也很特殊的法律,是隻存在於這個荒謬的書中世界裡的東西。它是自公元之前就已經問世的《世家家訓》的變種,裡面的很多東西都已經不再適用於現代社會,因此進行了一些改變,但也有沿襲糟粕,有很多頗受非議的條例被保留到了今天。
好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觀。
隨著女輔導員的提起,蘇懷瑾的記憶也跟著復甦,一起想到了就在兩年前,因為世家之間竟還保留著這種與婚姻自由精神相違背的陋習,網上很是掐了一段時間。
當時矛盾的引發點,就是有個世家女因為不想服從家族的聯姻安排而跳樓自殺。
悲哀的是,她最後沒能死成,婚也還是如兩家所願地在所謂的三媒六聘中給結了,合法的那種。世家女因為還在醫院休養,甚至沒有出席自己的婚禮。真正開心的,大概只有兩個家族。
不管網上怎麼罵,這一條依舊沒有從《世家特殊條例》裡被抹去。
“老師猜測,是不是有可能……”女輔導員的臉色尷尬極了,在法律已經如此完善的現代,還存在這樣的封建糟粕,讓她在略感荒誕的同時,又不悲哀地想著,大眾對此早已經麻木了,“你最近有被家裡安排什麼近似的活動嗎?”
蘇懷瑾很努力的驅使著自己冷靜,好不容易才從牙縫裡擠出來了一個字:“有。”
怪不得他的叔父叔母這幾天會這麼安靜,不是他們還沒有想到怎麼作妖,而是他們已經另闢蹊徑想到了利用其他魍魎手段。
——蘇懷瑾的父親。
那個早已經爛成一攤泥的父親,但凡施捨給他點錢,不要說只是點頭同意賣兒子這種事情了,讓他去殺了自己的父母,也不是不可以商量。
女輔導員也是難受得不行,但她必須得盡到提醒的責任:
“蘇同學,蘇同學,你先聽老師說,”
“我諮詢了當律師的同學,她告訴我說,這種婚姻只要能夠證明,在整個操作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還是有可能透過對法院申請上訴,被判婚姻無效的。
“好比,呃,你仔細想想,你的身份資訊是怎麼被他們得到的?”
雖然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如果拿不到兩個孩子的身份id、戶口本和健康證明,也是沒有辦法辦理結婚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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