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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其實很簡單的。

缺就缺時間的沉澱。

而且。

需要吃苦。

真想做人上人,那就得吃苦,有金手指加成都得吃苦,孟軻比誰都清楚這條路有多難走。可難歸難,心裡和精神上他會鄙視,咱啥也不懼。他也有想過,很可能自己是飛蛾撲火,掉進骯髒社會的泥潭裡最後會粉身碎骨。

可遇見是故事的開端,錯過是宿命的缺憾啊。

幹就是了。

生活就像是一團黑乎乎的東西,你不嘗一下,怎麼知道是巧克力,還是翔呢?孟軻想讓這個時代記得,有個人曾經來過……帶著滿身的才華。

夜漸深。

美酒讓人亢奮,但躁動的內心讓四個人意識到,是時候轉場了。

昏暗的路燈下,四個人勾肩搭背,一路走一路聊,微醉中也不知撞沒撞到路人,反正這個時候出門瞎逛的,沒啥子良民,敢鏘鏘的都是橫逼,後來韓明還跟一個染了黃毛的醉酒小混混發生了些許衝突。

結果。

一個回合KO。

微醉狀態的韓明一拳頭就解決了對方。

兇得一逼。

對方怕是都沒看清楚是誰出的拳頭就被捶歇菜了。(苟吉爾作者的裝逼打臉情節,短小無力,大概就是這麼個情況,客官腦補一下吧。打臉水情節這種東西,多沒勁兒啊,大保劍可比這個有意思多了,是不是?)

罪過。

罪過。

有時候,男人的世界,長得帥可不見得管啥用。拳頭硬,辦事爽快,足夠仗義豪橫,那才會得到別人的敬重,老大這倆‘字’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當的,別看韓明胖,肩上的擔子重著呢。

王偉話最多,喝的卻最滑頭,口口聲聲說自己醉了,還特麼吐了,但真實情況卻是,剛出酒吧的門口,瞬間就滿血復活。

嘮嘮叨叨個沒完沒了。

這個大個人了。

跟個大傻子似的。

陳博被王偉懟得是不勝其煩,然後便決定拿出大招:“二哥,你還記得咱們班李敏嗎?”

“誰?”王偉一愣。

“臥槽,老二,你可以啊,自己追了那麼多年的班花,忘了?”韓明摟住王偉的脖子,他們宿舍誰不清楚,王偉之所以畢業之後賺了點錢就開始胡搞,多半就是因為在感情被班花給傷到了。

“誰追李敏了,不能夠,是老子不稀罕跟她交往,當時你們不知道,黏人的很。”王偉嘴硬的說道。

“是嗎?”陳博不信。

“二哥,有本事,現在打個電話啊。”孟軻看熱鬧的不怕事兒大,“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嘛。”

“真以為我不敢?”喝了酒的王偉,還真壯了壯膽子,而且,現在畢竟不是上大學那會兒,他底氣的很。

刷刷刷從通訊錄裡扒拉出來一個電話號碼,直接撥過去。

三聲便通了。

“喂,我是王偉。”王偉按著擴音說道。

“你找誰?”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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