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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大腦,總會有些被遺忘了的時光,不到那最重要的一刻,始終無法記起來。
但是,記不得,不代表沒有過。
站在舞臺的最中央,黑暗中,孟軻的大腦突然就像是過電影一般,冒出來無數段瑣碎的記憶片段。
深埋在心海底處的珍貴片段,猶如上帝視角,孟軻,一眼數年。
最初的片段是在炎熱的盛夏時節,年紀輕輕的孟大雷,從鄉下提著一個竹編的菜筐筐。籃子裡放著一個男嬰,是他剛滿月的兒子,因為營養不良,體弱多病,出生時僅有三斤半的小娃娃,三天都沒哭出一聲。當時的醫生說,多半是帶不活了,但孟大雷不信,還給兒子起了個賊有學問的名字,孟軻,據村裡老人說,這名字硬氣,興許能讓娃娃活。
為了在縣城裡給孟軻治病,孟大雷早出晚歸的撿垃圾,因為啥都不懂,媳婦兒翠花又不樂意去尋摸活技,一家三口,只能全靠孟大雷。
初來乍到,孟大雷沒啥錢,租來的屋子那是破爛到極致,因為要堆放撿來的垃圾,處處都是發黴發臭的下水道味兒,啥都不幹都辣眼睛。
其實,年輕那會兒,孟大雷挺帥的,只因一次變故。
記憶片段中,那是一個初春的傍晚,畫面中的孟軻已經一週歲了,孟大雷撿垃圾回家,發現楊翠花睡著了,躺在一旁的孟軻額頭滾燙。
趕緊抱起兒子就往醫院趕。
那個時代,根本不像現在繁華,而且他們那塊似乎家家戶戶都養著狼狗,有些走丟的,就成了野狗。
初春野狗發情,又趕上傍晚飢餓,幾條惡狗恰好就將滿頭大汗的孟大雷給堵在了一處破敗的巷子口。
狗不認識孟大雷。
孟大雷也不認識狗。
但,惡犬確認了眼神,是可以battle一下的人。
可能是小孟軻太香甜了,也可能是孟大雷身上的汗味或者警惕性引起了惡犬們的不滿。
瘋狗圍著孟大雷,慢慢靠近。
畫面裡的孟大雷,整個人的肌肉都繃緊了,後背刷刷的冷汗往外冒,虎視眈眈地盯著那群畜生。
很快。
惡犬便告訴孟大雷,它們餓了,它們瘋了,它們要發春,它們要攻擊。
抱著兒子的父親,面對這等情況,應該如何抉擇?
答案很快揭曉。
根本沒有半分猶豫,孟大雷就化身護兒老狗,拼了命的跟惡犬廝鬥,當時,發著高燒的孟軻就被孟大雷護在屁股後面,毫髮無傷。
可孟大雷就慘了,那一次,也是他人生僅有的一次,實實在在體驗了一把,與狗互咬的感覺。
是真正的咬,狗咬他,他也咬狗。
為了護住孟軻,孟大雷使出了渾身解數,牙齒、頭、手腳、指甲、膝蓋……只要能當成武器的,他,無所不用。
畫面裡,帥氣的孟大雷從那時之後就成了憨憨壯壯的邋遢醜漢,但這事兒,孟大雷從未跟孟軻提起過,也不怎麼跟旁人說,按照他的話:“這就是命,人各有命,強求不得。”
一個月三塊錢的苦日子,孟大雷領著孟軻和楊翠花過過,他這一家之主經歷過的苦難,那是數不盡數,但:“往後的日子還長,家要繼續撐下去,路要繼續走,不能停。”
可一位莊家漢子,咋活啊?
除了撿垃圾和乞討,他孟大雷不會別的。
乞討是不能乞討的,他不想給老孟家的祖宗蒙羞,他那時候還要臉。
可撿垃圾也是分時節,分淡季和旺季的,夏天好過,冬天,難啊……孟大雷拉扯著這個家,熬啊熬,有一年的隆冬臘月,冷風呼嘯,鵝毛大雪一直在下,一眼望去,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街頭巷尾,一點垃圾都沒有,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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