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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條狗子糟蹋了不少,老大兄弟倆人卻沒有絲毫的怨言,更不會去想盜聖他老人家,怎麼會知道他們肯定隨身帶了煙火。
哧--的一聲悅耳的尖嘯,特製的高空煙花,足足飛到了五十米的高度上,怦然綻放,為死氣沉沉的荒漠平添了些許迷人顏色。
當陸寧小心的為林舞兒喂下適量的清水時,就在他們左前方數公里的遠處,也有幾朵煙花騰空而起。
幾乎是在同一時間,右前方也有煙花騰起,距離更近一些。
陸寧翻身跨上一頭駱駝,輕輕一帶韁繩,調頭向東時說道:“告訴大家,所有來羅布泊內的人,從此再也不會欠我的情。而且,以後都可以向我提一個要求。只要是合理的,我會滿足大家。”
聽陸寧這樣說後,放完煙火就低下頭的老大倆人,眼裡都露出更加狂喜的神色。
沒有誰比他們更能理解,盜聖的承諾有多麼的重要!
相傳,南非某個酋長,曾經用十八顆稀世血鑽,請盜聖答應他一個要求:在他那個總是惹禍的兒子最危險時,能夠出手幫助一次,都被果斷拒絕了。
盜聖他老人家,可不是誰拿寶貝買的通的人--他做事,向來都以自己的喜好為準則。
簡單的來說,就是他想做的事兒,哪怕是被人拿刀子威脅他,他也會去做。
不願意做的事,就算別人送他一座金山,他也不會正眼瞧一下。
他老人家就是這樣任性,向來都是他奴役金錢,從來都不會被金錢所奴役。
所以,能得到他老人家的承諾,這是比得到一座金山還要讓人興奮!
大家只是在羅布泊內吃著沙子旅遊了一圈,不但還了欠下的債,還能得到他一個承諾--老大覺得,他著實該拿刀子在自己腿上狠狠扎幾下,彷彿只有這樣,才能對得起盜聖給的承諾。
“是,我們馬上去通知!”
老大躬身說完,跟老二一起跨上駱駝,率先向東方狂奔而去。
在接下來的十幾分鍾內,不斷有煙火,在沙漠的夜空中燦然綻放。
整個荒漠,彷彿都有了說不出的生氣。
某個沙丘上,一個身高足有兩米多的男人,遙望著東方。
站在這兒,能看到不斷有煙火升起,他那張駭人的臉上,慢慢浮上一抹笑意--暫且稱之為笑意吧,儘管比魔鬼還要可怕。
刀光一閃,藏在了手肘後,男人轉身向西,飛一般的走去。
如果有人能看到他的話,肯定會很驚訝:身材這麼魁梧的人,在奔跑時怎麼可能會有這樣輕盈的步伐,就像幽靈那樣,很快就消失在遠方的夜空下。
當最後一朵煙花騰起時,林舞兒睜開了眼睛。
煙花?
我怎麼會看到了煙花?
她在昏迷過去後,因為記掛著某個人、某條狗,也捨不得徹底昏迷,潛意識內始終清醒著,知道自己就在羅布泊內,千里無人煙的絕境。
所以在剛睜開眼看到煙花後,才會感到驚訝。
接著,她就覺得身子不再冷了,而且那種要命的飢渴也沒有了,渾身暖烘烘的,就像裹著棉被坐在火爐前,旁邊擺著美酒,烤鵝……
“哞!”
一聲駱駝的低低鳴叫聲響起,林舞兒盯著煙花騰起地方的眸子,微微轉動了下,然後藉著月光,就看到一條囂張的狗子。
如果一條狗子能像人那樣,趴在駝背上,身子還蓋著禦寒的毯子,好像大爺似的隨著駱駝起伏的身子,微微的搖頭晃腦--這要是算不上囂張,那什麼才叫囂張?
有什麼樣的狗子,就有什麼樣的大哥。
林舞兒看到了陸寧。
陸寧也在低頭看著她。
她就被他橫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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