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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林舞兒是個乖女孩。
嗯,最起碼得病昏迷後是很乖的。
既然她答應陸寧,最好是一覺睡到晚上,那麼當她再次睜開眼時,就是晚上了。
東方的月亮,剛剛升起。
今天晚上的月亮很圓,也很大,更亮,笑眯眯的看著林舞兒,就像個盤子似的。
林舞兒才不會對一個盤子有啥興趣,只看了一眼--她就看到了陸寧答應她的那一切。
在荒無人煙的荒漠上,點燃了明亮的篝火,現場差不多得有六七十個人,包括她在內圍著篝火坐了一圈。
明亮的篝火前,十幾個長髮飄飄的女人,手牽著手的跳著歡快的舞蹈,勁爆的旋律來自一輛敞著車門的悍馬車內。
林舞兒坐在一張真皮座椅上(應該是從車上拆下來的),身上裹著厚厚的毯子,毛驢就趴在她的腳下,嘴裡啃著一塊肉骨頭,吃的正香。
歌曲的旋律是前蘇著名神曲《喀秋莎》,不過卻是‘海闊天空’版的,帶著明顯的搖滾節奏。
圍在篝火四周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大家都在輕拍著巴掌,臉上帶著陶醉的笑容,配合著那十幾個女人跳舞的節拍。
每個人面前,都擺著香噴噴的烤羊肉,還有紅酒。
說實話,那十幾個女人如果是在內地演出臺上跳這種前蘇舞蹈,肯定會被人用臭雞蛋給砸下來。
因為她們除了會牽著手,隨著歡快的節奏,打擺子似的哆嗦肩膀,踢踏腳丫子外,就玩不出什麼花兒了。
不過她們的臉上,卻都帶著最燦然的笑容,彷彿北朝歌舞團的女演員,正給大領導演出那樣,透著瞎子都能看得出的無比榮幸,跟發自內心的喜悅。
毫無疑問,歡樂是能傳染的,哪怕舞者的動作實在不咋樣,可林舞兒卻覺得,這是她有生以來,看到的最美的一場舞蹈。
我說,我想在羅布泊內要一個篝火晚會,他真的給我了。
林舞兒的眼睛越來越亮,渾身的細胞都在興奮的吶喊著,讓血液跟著澎湃起來,開始發熱,伸手掀開了毛毯,正要站起來時,一個酒杯出現在了面前。
林舞兒抬頭,看到了陸寧。
這傢伙絕對刮過鬍子,洗過澡了--在羅布泊內洗澡,絕對是犯罪。
要不然不會這樣年輕,嘴裡還散發著口香糖的薄荷香氣,更是換上了一身乾淨的衣服,臉上帶著得意的笑的樣子,讓林舞兒恨不得抬手一拳,把他的鼻子打歪。
林舞兒抬起了手,卻是接過了酒杯,輕輕抿了一口。
酒香醇正,應該是八幾年的拉菲紅酒--這一點,從小就參加過很多次高階宴會的林舞兒,還是能確定的。
剛把酒杯放下,陸寧就又拿起一塊烤的噴香噴香的羊腿,遞給了她,很虛偽的說:“這是我親手烤的,味道不咋樣,你就湊合著吃點吧。那個啥,少吃點,現在你還不適合吃太多。”
林舞兒嘴巴湊在羊腿上,輕輕咬下了一口。
冒著香氣的羊肉,香嫩可口,一點也不肥膩,絕對是她這輩子吃過的最香的烤肉(這是心理作用)了,才不管陸寧的好心勸說呢,吃了足有六分飽後,才揚了揚下巴,示意陸狗腿可以拿走羊腿了。
想林大小姐這麼尊貴的人兒,是絕不會親手拿著油膩羊腿的,那樣太掉價。
小舌尖伸出來,舔了舔嘴唇,林舞兒輕聲問:“我能問問,你是怎麼做到的嗎?”
“你都已經問了,我能不回答嗎?”
陸寧咬了口羊肉,隨時拋給了毛驢後才說:“你說你想要一個篝火晚會,我就找人去辦了。條件簡陋,勉強湊合吧。”
“說了,跟沒說一個樣。”
被火焰給烤的臉兒紅撲撲的林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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