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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喜歡上林舞兒,還是真把她當兄弟,當家人看了?
一時嘴賤惹林二生氣後,這一路上,陸寧都在反思這個問題。
雖說有時候喜歡上一個人,並不等於就是愛上她了。
可不管怎麼說,喜歡一個為救你、甘心去死的女孩子,這種感覺總是會讓人感到甜蜜的。
從十四歲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給了某個站街女後,陸大哥這些年來接觸過的漂亮妞兒,沒有三百也有兩百五了。
但他從沒有喜歡上哪一個。
任何一個。
如果老天爺非得讓他承認他喜歡過的話,那麼他也會說:我喜歡的,只是她們的身體。
喜歡一個女人的身體,只能說是她的身體很誘人,能最大滿足男人的生理需求,可跟感情沒有絲毫的關係。
包括花小妖這個美的不行不行的小妖精。
陸寧從沒有想過,有一天,他會喜歡上某個女人。
可是現在,他卻對林二有了這種感覺。
是的,就是喜歡。
哪怕他固執的以為,喜歡不等於愛。
好,既然只是喜歡跟林舞兒在一起生活,只是把她當小弟,當家人對待,而不是愛上她--那麼,為什麼在她走了後,陸寧心中不僅僅是空落落的,還有著說不出的疲倦,煩躁?
讓他很想站在車頂,朝天狂喊的發瘋衝動。
如果一切可以重來,陸寧絕不會捅破那層窗戶紙,哪怕是有刀子架在他脖子上!
只是當前說啥都晚了,潑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來了。
幾口就把一根香菸吸完後,陸寧才長長的鬆了口氣,睜開眼對毛驢說:“行了,不管咋樣,她都走了,哥們就算是再特麼的後悔,也已經晚了--咱們也走。”
毛驢卻撥楞了下腦袋。
“咋,你還不願意走啊?你還以為,她會回心轉意,再回來?”
陸寧抬手在毛驢腦袋上輕摸了幾下,很沙比的說:“瞪著我幹啥?哦,你想跟我打賭,賭林二會不會回來啊?行,那咱們就賭了。反正只要等到九點半,她要是沒回來,你就輸了,罰你一個月不許吃骨頭。哥們要是輸了的話--那就一個月不洗襪子。”
毛驢撇了撇嘴,好像在反問:咱們兄弟倆在一起時,你的襪子好像兩個月才洗一次的,也就是林二住在咱家後,經常幫你洗罷了。
毛驢還滿眼不以為然的說:我知道你跟我打賭,實際上就是盼著林二能自己回來……唉,傻兮兮的人啊,你既然捨不得她走,那為什麼不趁著飛機還沒起飛,把她死拉硬拽回來呢?哥們打賭,林二決不會誓死反抗的!
“草,那樣大哥我豈不是很沒面子?”
陸寧輕輕扇了毛驢腦袋一巴掌,罵道:“就這麼說定了,咱們等到九點半,到時候她要是還沒有出現的話,哥們二話不說,開車就走,現在先去吃飯!”
對於老大提議說要去吃飯,驢哥自然是搖頭擺尾贊成的。
話說,自從大哥二哥倆人鬧矛盾後,一路上都還沒吃飯呢。
唉,這些站著走路的傻人兒啊,整天情啊愛啊的不幹點正事!
好好的活著,吃飽喝足後睡大覺,春天來了後找個美麗小母狗談場戀愛--這就是毛驢眼中最幸福的一生。
不過陸先生就算混的再慘,也不屑跟一條狗子有同樣的人生觀。
最起碼,毛驢就不愛喝酒,不抽菸。
草,不抽菸不喝酒,還特麼的叫男人嗎?
look,不抽菸不喝酒的男人--只能成為毛驢,啃了幾塊大骨頭後,就趴在大哥腳下,舒舒服服的閉上眼,開始懷念它的春天了。
才不管大哥好像牛飲一樣,左手拿煙,右手拿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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