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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大川很後悔。
他後悔,不是為了小妹就去拿刀子殺人,而是後悔當場怎麼沒有一刀結果司明達。
一刀幹掉那個傻叉,秦大川就算死也找了個墊背的。
秦大川當時想的太簡單了,只想用亡命行為來告訴那些敢欺負小妹的人,卻沒想到他刺傷司明達,跟直接幹掉他的命運,其實都是一樣的。
直到勞拉跟他說了那番話後,他才猛然醒悟,他有多麼的傻。
但無論怎麼樣,已經發生了的事不會改變,就像現在他必須得想方設法的逃過警方追捕,稍稍有點大意,就會踏進萬劫不復的境界。
他不能死。
他要是死了,誰來照顧,保護小妹?
聰明單純善良的小妹,才是秦家的未來,才是為父母養老送終的孝子,就讓他這個不成器的哥哥,躲在黑暗中保護她、為她祝福吧。
秦大川沒覺得自己有這種想法,算不算是偉大的。
他就是覺得他必須得這樣做,既然已經走上了這條不歸路,哪怕是腿子被人打斷,他也得咬著牙的爬下去。
離開唐往後第一天晚上,秦大川就扒上了一輛西行的火車:在火車站,他看到自己出現在了通緝令上,就像遺像那樣被掛在牆上,很醜。
很愛面子的大川哥,真想找到那個印發他照片的警察,先劈手給他來幾個大耳光,再點著自己的鼻子說:看清楚了,哥比照片可帥好多了!
當然了,他就是想想而已,其實他很明白自己當前的樣子,要比照片上難看許多--所有在逃的通緝犯,有幾個能維持他昔日風采的?
天馬上就要黑了。
秦大川蹲在小河邊,雙手捧水洗了把臉後,又警惕的看向了路邊。
很好,路邊過往的車輛,沒有誰注意到這傢伙就是個會跑的金元寶:通緝令上明碼標價,任何人抓捕到秦大川后,都會得到三百萬的懸賞花紅。
三百萬啊,靠!
大川哥第一次發現,他原來是這麼值錢。
早知道這樣的話,他還有必要去賭桌上賭嘛,把自己賣掉不就是百萬富翁了?
以後要是真有錢了,我再也不叫秦大川了,就改名叫秦百萬。
秦百萬掏出一顆煙點上後,坐在了枯草堆裡,慢慢等待天完全黑下來。
唯有天全黑下來後,他才會出現在街頭,買點吃得,然後找家最不起眼的小旅館,睡到清晨五點半時,才趁黑離開(冬天早上的五點半,還是蠻黑的),繼續他的逃亡之旅。
勞拉給的錢,能供秦百萬逃出境外嗎?
肯定不夠,剛才他就點過了,總共還有三千塊。
不考慮這些了,正所謂車到山前必有路,該死鳥朝天,不死萬萬年,先去吃飯--秦百萬把自己的頭髮往下拽了拽,遮住額頭後又戴上夾克帽子,雙手抄在口袋裡,這才慢吞吞的走上了公路。
不時有車輛從秦大川身邊經過,但除了那輛打著暴閃的警車出現時,能讓他趕緊蹲下裝著繫住鞋帶隨時準備跑路外,其它車輛不在話下,壓根擋不住他前進的步伐。
肚子咕嚕咕嚕的叫,秦大川又餓又冷,步行接近一個小時後,才在晚上七點來到了小縣城。
小縣城晚上還能開門的,基本上都是餐館,飯店。
還有一家洋快餐。
好吧,雖說被很多年輕人喜歡的漢堡包在大川哥眼裡,就是洋垃圾,平時連讓他正眼看一眼的資格都沒有,但現在先湊合著吧。
拿著兩個漢堡,一杯奶茶,秦大川坐在了路邊某商鋪(已經關門了)前的臺階上,吸了下鼻子後,就張嘴大吃了起來。
他不敢坐在燈火明亮的快餐店內吃飯--真怕吃著吃著,會有警察忽然衝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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