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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兒繼續啃它的肉骨頭。

天,漸漸的亮了,能讓陸寧清晰看到數百米外的沙丘上,站了至少四十隻成年野狼,領頭的那一隻體型格外高大,強壯,一看就是狼王,就是瘦的厲害。

沙漠上的食物少的可憐,近期來沙漠探險的傻瓜蛋也越來越少,狼王上次在飽餐一頓時,還不知道什麼時候呢。

羅布泊在唐王的大西北,時間差估計在一到兩小時之間,這邊天剛亮了時,那邊的太陽應該是老高了。

陸寧昨天下午還在唐王,今天就出現在了數千公里之外的羅布泊內,這都得感謝燕家,早早的就為他準備好了軍用專機,還有一輛勇士悍馬車。

那輛悍馬車,也是陸寧不懼狼群的最大依仗,那可是防彈的,不但防彈,車子四周還都有防盜窗似的鋼筋,野狼的牙齒再鋒利,也咬不斷鋼筋的。

對這輛車,陸寧很滿意。

不過他沒打算在狼群緩緩逼近時,迅速上車駕車逃竄。

就算是必須得那樣做,他也會調頭向外跑,而不是傻乎乎的向前開:車子跑得再快,在沙漠中也甩不開狼群的,它們有足夠的耐心跟在車子後面,耗盡車子的燃料,把人活生生困死在車裡。

野狼在捕殺獵物時,有著讓人類都驚訝的能力。

據說,早在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時,一群野狼就把一輛堅固程度不輸給陸寧這輛悍馬車的境外探險車,困死在了沙漠中。

四個探險隊員以為,他們足夠能撐到野狼餓的受不了離開,因為車上載有能供他們這夥人吃三個月的食物。

但他們萬萬沒想到,野狼是不會跟他們傻靠下去的,而是在沙漠上狂奔小半天后撲到車窗上,把翻騰在胃裡的酸水吐灑在車窗鐵條上--胃酸的腐蝕性,相比起硫酸來說小的很可憐,但卻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據後來趕去營救那個探險隊的記載,四個探險隊員僅僅堅持了不到二十天,防護車窗玻璃的鐵條,就被野狼的胃酸給腐蝕了大半,再用牙齒硬生生的咬開,拿腦袋撞碎了玻璃。

營救人員趕到時,只剩下那輛車,與四個難以下嚥的頭蓋骨了。

陸寧也早就聽說過這件事,所以他從來都不會小看野狼的智慧,在毛驢實在控制不恐懼,錐錐叫著那嘴叼著他褲腳往車子上拖拉時,才有些遺憾的嘆了口氣:“唉,看來我算錯了--”

話音未落,遠處沙丘後面忽然傳來了槍聲,正在準備發起攻擊的狼群,立即受驚紛紛回頭看去,就看到一輛車呼嘯著衝上了沙丘。

車窗開著,有人探出半截身子,正用衝鋒槍掃射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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