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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過得很快,經過一番運作,陳大偉的事終於塵埃落定。這年10月底,陳大偉到教育廳任紀檢組長。
陸皓明的日子看上去平淡無奇。開發區的8個釘子戶也分配給了常委們,各自在做工作。陸皓明主動要求負責最難的一戶——黃權一家。
給他配的工作人員有3個。即下甸區區委書記宋文武,學府路街道辦幹部黃又新,還有開發區的彭達。
當然,這幾個人選,陸皓明看上去沒挑,其實還是挑了挑。
宋文武是當然的人選,他是所在區的區委書記,肯定要跟市長走,做最艱苦的工作。工作人員黃又新,陸皓明管不著,是宋文武指定的。
彭達呢,則是陸皓明親自指定的。
11月初的一天,陸皓明叫卓航通知宋文武等3人到他辦公室來開會。
3人到了之後,宋文武向陸皓明介紹了黃又新,說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卓航進來泡了茶。陸皓明招呼三人坐下。這一次,他的態度倒是非常柔和,每人給了一支菸,笑道:
“三位當我的助手,一起來動員黃權把合同簽了,我十分高興。你們先做做思想工作。萬一做不通,我再上門。
但是,不能打不能罵,只能耐心細緻地做工作,你們看好不好?”
黃又新是宋文武推薦的,他是黃權的堂侄兒。在某種意義上,就給黃權充當通風報信的角色。他也是小範圍內,第一次與陸市長面對面。
他有些驚訝,陸市長竟然沒有講半句題外話,比如如何拆的,拆的辦法是什麼。陸市長只交代大家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
本來想就這麼一次機會,可以聽到點有內幕訊息,現在卻摸捉不到半點底兒。
宋文武和彭達也一樣,希望陸市長作個一二三點指示,他們就好針對性地教會黃權如何對付。結果陸市長只說要他們做工作。
就職務來說,宋文武最高,所以他第一個表態:“我們一定按市長的指示去落實。”
陸皓明說:“不急,到明年春上做好了工作就行。只要簽了合同,就算你們完成了任務。就這樣好不好?”
三人領旨而去。同時也一頭霧水。
他們下樓,到了市委前坪,商量了一下,約定到宋文武辦公室去商量對策。
兩輛車一前一後,半小時就到達了下甸區區委。
一會兒,三人進了宋文武辦公室。進來一個工作人員泡了茶。然後,黃又新把門一關,三人坐下議事。
宋文武說:“剛才到陸市長那兒,大家也清楚情況,他並沒說具體辦法。
我們三個反正是老同事。彭主任在下甸工作過,又新一直在學府路街道辦。我們都知根知底。一起議一議。”
黃又新說:“我伯父那個人,你們也知道,個性很犟,又不怕人。我曾經想做他的工作,剛開口就被他唬住了。所以,我是幫不了多大忙。”
彭達說:“我儘量做工作,但黃權的房子拆不下,我也沒有辦法,撤職就撤職。總不能法辦我吧?
要法辦,他們也一路跟著撤職。我就是這個態度。自己無能,來逼我們,算什麼能耐?”
宋文武聽了很高興,嘴上卻說:
“還是這樣吧,我們努力做工作,做不通有什麼辦法?但是,一定要把每次做工作的現場筆錄做好。又生,你還要帶上文化站的人,有時候要錄影。”
擺在檯面上的話是這麼說,三人等於統一了思想。就是有理有節地對抗陸皓明——有筆錄,有錄影,我們盡了力。最後只能交給市長來做工作。
至於在陸皓明這一邊來說,任務佈置了下去,合同簽了絕大部分,也不能提前叫人搬呀。人家總要個落腳的地方。不像農村,先可以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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