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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芳非等閒之輩,她在去年調抽參加審查外單位的一件強姦案時,瞭解到許多知識。可謂經驗豐富。

車到張慧家的小區,她沒有上樓。而是去超市買了兩雙手套。

張慧下樓,在附近找了間茶館,兩人進門,叫了一壺茶,田芳把房門打上倒栓,窗簾合上。

在行動之前,田芳仔細地向張慧解釋:

兩人撕扯,必然在衣服上留下指紋,而指紋在物品上保留的時間,要看物品的材質和環境條件。

一般來說,如果物品的表面比較光滑,例如玻璃、金屬或塑膠,指紋可能會保留較長時間。在理想的條件下,指紋可以在這些表面上保留數天甚至數週。

如果物品的表面粗糙或具有吸潮性,例如紙張、布料、木材,指紋可能會更快地消失。

田芳最後說:“過了這麼久,段有義有沒有指紋不重要了。但我不能有指紋,所以我買了雙手套。”

她們試了好幾次,終於試驗成功。於是一件撕破的內衣證據產生了。

次日,田芳走進了陸皓明辦公室。

“廳長,有關張慧的情況,我找她作了一次詳細的詢問。現在向您彙報一遍。”

陸皓明點點頭。

於是,田芳開始講述。不過,這個新冒出的“非禮情節”,並沒有讓陸皓明吃驚。

陸皓明聽完,望著田芳說道:“你陪著張慧去省紀委。她去舉報,你則向有關領導作一個彙報。

彙報的內容是,廳黨組完全同意上級紀委調查此事。因為段有義是文化廳紀檢組長,廳紀檢組無權辦案,但廳裡紀檢監察室會全力配合。你表明這兩點態度就行。”

田芳點頭,說道:“我請示了您,那現在就陪她過去。”

等田芳走了,陸皓明覺得事情越來越複雜了。他本來想找段有義談一談,但是放棄了。因為查不查段有義,省紀委書記一個人還作不了主,必須向省委主要負責人彙報才行。

紀委不會馬上就對段有義採取措施,那麼,陸皓明就不能把舉報內容透露給段有義。那麼,這幾天,他就乾脆迴避這件事。

他一個電話打給肖歌,叫他過來一下。肖歌進來後,陸皓明說:“陪我到三個團走一走。”

陸皓明跟寧桂生電話交代幾句後,與肖歌先去雜技團。上午在雜技團聽取彙報,在那邊吃飯,下午就到了歌舞團。

在歌舞團聽了十分鐘彙報後,陸皓明就接到武秘書的電話,讓他去劉副省長辦公室。

陸皓明跟肖歌耳語幾句,然後對歌舞團的班子成員說:“我還有點事,由肖歌同志繼續聽取你們的彙報。”

朱團長說:“廳長,我們在這裡等你一起吃晚餐啊。”

陸皓明點點頭,叫上小谷,立即去省長辦公樓。

陸皓明趕到劉副省長辦公室時,張立早已坐在裡面。

劉副省長沒像平時一樣站起來握手,只點了點頭,示意陸皓明坐。

武秘書進來送茶,退去,關門。

陸皓明接過茶,與張立坐在一起。

張立說:“我剛剛收到一封信,本來一般的信件都是辦公室先處理。但這封信涉及到文化廳,辦公室就送給我。我看了,也送給劉省長看了。

你知道有人告狀文化廳班子管理混亂這麼回事嗎?”

陸皓明搖搖頭:“不知道。我可以看一下信的內容嗎?”

劉副省長從桌上拿起信,陸皓明走過去取回,認真地看起來。

信是列印。先看落款,寫的是“文化廳部分幹部職工”。

再看內容,分為三部分。

一是任人唯親,陸皓明從無何市調入三人。二是違反組織程式,將歸百川一年副處提為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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