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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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宗主一網打盡,這樣的戰役定義為全殲一點兒問題都沒有。
“我父親說了,不僅團裡是這個意思,二大爺也同意!”
蘇安看了看許承志,原來這傢伙是代表都司團部與許家來當說客。
跟妖魔的這場戰爭雖然才剛剛開始,但都司已經損失慘重,各部勝少敗多,面子裡子都不好看,上到都指揮司下到普通軍官,都極度渴望軍功。
在這種情況下,許承志率部與安夏宗進行配合,一日三戰,先是全殲進犯軍營的妖魔,而後又合力成建制消滅妖魔一個加強團,並且收復頗為重要的軍事節點烏蒙鎮,這足以令都指揮司的大佬們都感到臉上有光。
而許家則能憑著這份功勞加官進爵。
但凡蘇安承認此戰有都司團部的幕後指揮,戰後無論許承志還是他的父親,都會在仕途上更進一步,並交好整個團部的軍官!
互惠互利,可謂共贏。
但這不是全部。
如果只是這樣,全殲與否的定義根本不重要,那都是細枝末節,相比之於安夏宗打下的整體軍功而言不值一提。
但看許承志的意思,他卻分外堅持這一點,一定要蘇安認同“全殲”二字。
許家跟都司是在乎多出來的這點軍功嗎?
當然不是。
他們在乎的是蘇安同不同意。
倘若蘇安不同意,那整件事都只是蘇安在給許家、都司賣人情,萬一哪天東窗事發,蘇安根本不受影響,很輕鬆就能把自己摘出去。
正因如此,蘇安很可能在將來因為某些鬥爭或者利益,出賣他們。
比如,說自己受到許家威逼,被迫讓出部分軍功。
而一旦蘇安認同“全殲”二字,憑此獲得了更多軍功獎勵,那蘇安就跟他們同流合汙了,對方便不用擔心蘇安以後反水。
說到底,這是投名狀。
許家亦或者許承志背後的團部主官,執意要蘇安納投名狀,反映出的是都司內部的派系、權力鬥爭十分激烈,他們要防著蘇安被對手利用,以這件事為由攻訐他們。
蘇安遲疑的地方就在這裡。
從本心上講,他不想因為這點蠅頭小利惹上麻煩。
“蘇宗主,我非常想要交你這個朋友,只要你能答應,條件你只管提,往後你有用得著的地方,許家絕對不會皺一下眉頭!”
許承志苦苦相求,態度懇切,姿態極低。
看到對方的姿態這麼低,蘇安便知道,他如果出言拒絕,那必然會得罪許家與都司團部,與對方交惡,許承志父子更是會恨死了他。
這種時候,許承志有兩種態度來勸說蘇安,一是把姿態放得很低,二是出言威脅,比如提出徐營長的事,把髒水潑到他身上。
毫無疑問,相比之於第二種態度,第一種更能讓人接受。但不能因為對方展現的是第一種態度,就忽略了第二種可能性。
對方不展現第二種態度,是認為蘇安乃聰明人,能想到他們的手段,不需要威脅,不是他們不會使用第二種方法。
於是什麼都沒做的蘇安,一下子處於風口浪尖,不進則退。
要麼答應許承志,就此跟許家、都司搭上關係,大家以後合作共贏,但會留下謊報軍功的隱患;
要麼拒絕對方,就此跟許家乃至一部分都司軍官交惡,平白讓自己多出一批勁敵。
沒有第三個選項,不存在既不交好也不交惡的可能。
形勢與事態,環境與規則把蘇安推到了十字路口,他已無可能幹乾淨淨地把自己摘出去,必須做出選擇。
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外如是。
蘇安微微一笑:“我這個人沒什麼長處,最大的優點就是喜歡交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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