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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馮慶紹的引薦下,林正杰拜訪了簡氏後人,也就是香港大名鼎鼎的‘三朝元老’簡悅強,外人稱之為‘簡爵士’,還是如今香港中文大學的校董主席。
陪同林正杰的,還有馬雅文的父親馬國寶大律師,因為他們需要先從‘簡氏遺囑’著手。
雙方的會面,是在簡悅強現在的壽臣山別墅裡。
“舅舅,這位就是想買您跑馬地簡氏別墅的人,他叫林正杰,是個年輕的俊傑!這位是馬國寶大律師,是他的聘用律師。”馮慶紹賣力的介紹道。
在新組的公司當中,馮慶紹是出資第三多的合夥人,一共是800萬港幣(總計4500萬,按出資分成),故也比較熱情。
按理來說,馮慶紹他們也是可以單獨拿下這幅地,不過他們並沒有林正杰的有信心。一旦不能圓滿解決三個複雜的問題,這幅土地將成為一個燙手山芋,要一直虧損下去。
簡悅強笑著說道:“我和胡律師倒是認識,只是這位小兄弟是哪家的子弟,年紀輕輕,這勇氣著實可嘉!”
林正杰馬上說道:“簡爵士,我是公共屋邨長大的孩子,沒有福氣投生豪門貴族。有幸在股市掘得第一桶金,所以現在斗膽來諮詢簡氏別墅的事情!”
這讓簡悅強驚訝起來,公共屋邨長大的孩子,能找份體面的工作就已經不錯了,居然還有實力購買簡氏別墅。
馮慶紹再次替林正杰說話:“舅舅,正傑在第一季度,炒九龍倉股票賺了數千萬的利潤,所以現在膽子大了,居然敢打簡氏別墅的主意。”
簡悅強雖然驚訝,但沒有多問,他是政界的人,不熱衷投資;既然有實力,那就接下來談。
“我的父親立有遺囑——世代不可變賣,只能出租或自用。”
林正杰隨即說道:“簡爵士,我和馬律師研究過,簡老先生的遺囑條例不是永遠一成不變的,時代變遷,自然有很多後代無法依從先人意願的地方,這是法律上容許的......比如說,這塊土地上的別墅已經年老失修,重建已經提上日程,倘若再建類似的大別墅,固然可以風光,但這和城市規劃、周圍環境格格不入.......就算重建成別墅,也太過高調,畢竟周圍都是住宅大廈,這不符合簡爵士您及家人的生活環境.......”
別墅當然不能建市區,所以這個遺囑沒有考慮到香港城市化發展的程序。
馬國寶也說道:“從法律上來說,這樣的例子還是比較多的.......而且,簡老先生的初衷是後代子嗣不能淪落賣祖業過日子,但簡爵士你現在是香港政府三朝元老,你弟弟也在美國做教授.......”
言下之意,你們已經在政界、醫學界取得矚目成績,自然不是那樣賣祖業的後代。現在出售簡氏別墅,只是因為這裡的房子和城市規劃格格不入,且又老化嚴重。
簡悅強也思索起父親的遺囑來,因為這個遺囑是有法律效應的,想要打破,就得有一定依據!
良久,他說道:“就算遺囑這一條你們覺得可行,但是現在簡氏別墅租給培僑中學,我不可能讓培僑中學的師生居無定所,那是絕對不行的!”
他是政界大咖,社會名流,若是做出這種事情,絕對有損聲譽。
林正杰馬上說道:“我也不會做這種不仁義的事情,所以我的想法是,在給培僑中學找到新校址,並建立新學校之前,這塊土地不能開發,併為這些費用找到大部分的贊助。”
幾人紛紛驚訝起來,馮慶紹更是有些急,這簡直是給自己頭上加一個緊箍咒。
簡悅強當然沒有如此輕鬆相信林正杰,他說道:“你有這個實力嗎?這樣一來,開發這個土地至少也得資金上億。”
林正杰說道:“簡爵士,我能從一無所有,僅用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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