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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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崇天樓那日之後,聞瑕邇回到冥丘後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裡,足足生了半個月的悶氣。
他自詡修為在同齡人中算得上拔尖,尤其是在陣符方面的天賦甚少有人能出其右,別人只修一門,他卻是陣符雙修。
修煉起來不僅毫不費力,速度也是常人的幾倍。因此自他陣符雙修小有所成之後,在和同齡人的交手中幾乎是沒有敗過。
在他手下輸的一敗塗地的劍修數不勝數,便是仗著一身不俗修為的朗禪也只能勉強和他打個平手。
所以在崇天樓上,敗給年紀比他大不了幾歲的君惘,一直讓他耿耿於懷。
若那君靈沉堂堂正正不放水的跟他鬥一場其實他也不至於在意這麼長時間,輸了頂多和自己慪慪氣,每天懊惱自己技不如人之外也算輸的心服口服。
可最令他生氣的就是那君靈沉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裡!
聞瑕邇一想到這兒氣就不打一處來,君靈沉在他面前故意裝出一副被他制服的模樣,看他自鳴得意後失足掉下崇天樓頂的醜態後又出手救他,以此彰顯自己的修為比他高深出多少倍,最後還在仙魔兩道面前故意認輸,明面上給足了他面子,但心裡面不知道嘲笑過他多少遍了。
這無疑是對他□□裸的羞辱,是對他明目張膽的嘲諷!
所以他足不出戶的這半個月裡,一半是在惱怒自己修為比君靈沉略遜一籌,另一半則是在考慮如何替自己出一口怨氣。
君靈沉讓他失了顏面,那他就要在對方身上找回來,讓君靈沉也嚐嚐受辱的滋味。
打定主意後他便聯絡了自己在仙道唯一的友人朗禪。
朗禪乃是應天長宮朗家的嫡子,修為不錯,人也不錯,和他志氣相投,一來二去的便成了朋友。
他和朗禪的相識也算是別具一格,可以說是不打不相識。
他那時雙修陣符兩道剛好小有所成,便迫不及待的離開他父親的羽翼獨自出門遊歷。
在經過一片叢林之時,恰好撞見了正在斬殺一頭野狼幼崽的的朗禪。
那樣的場景,聞瑕邇便是現在回憶起來也覺得記憶猶新——
那時的朗禪腳下正匯有一灘暗紅色的血池,他站在血池裡,血淹沒了他的褲腿。
他的四周密密麻麻的堆滿了十幾頭死狀可怖的成年野狼的屍首,它們沒有被一劍刺中要害,而是被人熟稔的砍下了頭顱而死。
為什麼要說熟稔呢?乃是因為這些狼屍首分離處的傷口十分平整,一看就是手法熟稔之人一劍砍下,沒有絲毫拖泥帶水多出來的其他傷痕。
最後存活下來的野狼幼崽趴在朗禪的腳下嗚嗚直叫,灰白色的皮毛上全是紅色的血跡,求生的本能讓它想站起來逃跑,可它年齡太小了,連站起來都做不到。
朗禪手起劍落,卻是連眼睛都沒眨一下,直接砍下了這隻幼崽的頭顱。
而聞瑕邇來的時候恰好看到的就是這一幕。
他靠在林間的一棵樹上,看著朗禪站在一堆頭顱和身體分離的狼群裡,正在脫自己佔滿血跡的衣袍,語氣不明的說了句,“斬草要除根,看來殺狼……也是這樣。”
朗禪聞言立刻轉過了身,握著劍眼含戒備的看著他。
聞瑕邇被朗禪這眼神一下子給激的頭皮發麻,體內的血液卻止不住興奮起來,當即便布了陣丟了符,跟對方打了起來。
後來朗禪問他為什麼初次見面的時候要跟他動手,他很認真的想了想,認為是當時朗禪那副模樣很欠揍,看他的眼神裡還有挑釁的意思,所以他沒忍住動了手。
朗禪:“……”
聞瑕邇和朗禪約在應天長宮外的一個湖心亭見面,那是他們常在一起聚的地方,聞瑕邇對此可以說是十分的熟門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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