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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的目的?
少年握著她的手向冰箱走去了,冰箱裡,有她今天帶來的東西。
“這是什麼?”少年放下可樂杯,拿出一杯冰淇淋問。
“這個可好吃了,我帶來給你嚐嚐。”她驕傲地說。對於一個美食家來說,自己所推薦美食的美妙,就是自己的美妙。
“不得了了,你居然還會給我帶冰淇淋了!”少年鬆開了她的手,去開冰淇淋的蓋子。
這句話在她的腦海中迴盪,與她剛剛思考的事情所混合,生出一道問題。想來蹭冰淇淋的她,為什麼現在開始倒貼冰淇淋了?
沒等這個問題化作檔案,擺上腦細胞的辦公桌,她的手掌傳來異樣的感覺,她看看一手捧冰淇淋杯,一手捏木勺的少年,再看看自己空蕩蕩的手掌。
她感到一股殘缺感,她覺得自己失去了什麼,她這才意識到,南悠希的手掌很舒服,那在她手掌上按壓、滑動的手指,是她的夏日涼氣。
“其實也不是不能看。”她說出一句沒頭沒尾的話。
南悠希將木勺在口中含兩秒,反應過來,女孩是退到了上一個話題。
那個“裙襬再高不可以”的話題。
“嗯?”他扭頭看女孩。
舞夏露出笑,她在求南悠希給她冰淇淋、給她蛋糕、給她布丁的時候,都會露出這樣的笑。
這笑容有些傻,但絕不難看,這樣可愛的女孩兒,做出再傻氣,再不雅的動作,也會顯得可愛。
傻是用來形容普通人的字眼,同樣的行為放在女孩身上,應該叫作天真。
這個天真的女孩握住了南悠希的手腕,她的腦中閃過影視劇和現實中每個女孩都要擁有的東西。
她說:“結婚就給悠希看。”
“那我不看了。”南悠希將木勺插入冰淇淋裡。
“誒?怎麼這樣!”女孩氣惱地鼓起臉。
“結婚才能看我就不看了。”南悠希忍住戳那張臉的衝動,裝作冷漠。
“那……交往就給你看?”舞夏想,電視和現實裡男女好些交往就在做這樣的事情。
“那也不看了。”南悠希半是捉弄,半是認真地說,這份認真不是認真在他的心意,而是認真在遊戲規則。
舞夏大受打擊,她沒想到,結婚不行,交往居然也不行。
她像是在看電視時間上一退再退的孩子,用含懇求的,小心翼翼地目光看南悠希。
她鬆開輕搖南悠希胳膊的手掌,垂下頭,沮喪地說:“那不結婚,也不交往了,給你看吧。”
兩隻嬌小的手掌捏住了裙襬,慢慢往上提,白嫩的腳面,纖細的小腿,微紅的膝蓋……
南悠希將手按在她的頭上,打斷了她的行動。
女孩驚喜地抬起頭,以為少年改變了主意,可以交往,也可以結婚了。
南悠希搖搖頭:“我們可是表兄妹。”
女孩呆住,她完全沒想到,少年拒絕的理由是這個。
她一陣慌亂,直到一道靈光劃過腦海。
“日本法律不禁止表兄妹!”她慶幸自己看過一些無聊的戀愛動畫片,知道這個隱蔽的知識點。
“法律是不禁止,但是很怪吧,根本沒有人會這樣做,會被親戚朋友說閒話的。”
舞夏語塞,她的確沒見過表兄妹結婚。
“唔——!”她捂住腦袋,氣得跺腳。
怨氣並非源自南悠希的拒絕,而是源自自己的愚蠢。
“我是個笨蛋!”她敲自己的腦殼。
她後悔,當初為什麼要將親戚關係設定成表兄妹,如果不是這種關係,她就可以像要冰淇淋一樣,要來少年。
她應該設定,自己是悠希的救命恩人,或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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