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夜歸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二十二章 二十一條戒律,心獄之門,小夜歸,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第二天吃過早飯,娃娃把小越叫到了身邊。

“昨晚我一夜未睡!”

“看出來了!”小越笑了。

“知道什麼原因嗎?”

“你害怕了!”

“是的,我害怕了,知道嗎?就在昨天晚上聽了你說的那些話後,我忽然覺得你很可怕,雖然那感覺只是一瞬間,但後來我越想越害怕了,我為我的想法感覺到了害怕,你是我兒子,如果我都覺得你可怕,那其他人會怎樣看待你們,會不會把你們當作妖怪……”

小越低下了頭。

“你們之間怎麼稱呼?”娃娃問道。

“同人!”

“你們之所以互相稱為同人,是因為你們從外形上看與人是相同的,是這樣嗎?”

“是的!”

“那你們……你能看到從前嗎?”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已經看到過從前,我曾經看過許多……雖然在腦海中,就像是看急流從眼前經過,只是一瞬間,就像是我現在看你一樣真切,只是太快,我似乎是看清了一切,就像是看清了每一刻的水流,當時是很真切,可過後又想不起來我看見過什麼,就像做夢一樣,夢裡什麼都記得,可是一覺醒來卻又什麼都不記得了!我想我過去的一切都可能被儲存了起來,我只是找不到辦法將它開啟,或者說已經開啟了,而我的身體還無法承受,可……我知道,總有一天,我會的……”

“小越,其實很多時候、很多事情,媽媽,還有爸爸、你安然叔叔都不知道怎樣做才是正確的,因為我們不知道一個人一旦擁有了那樣的能力後會變成什麼樣子,可我們也都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可控的,我們不能因為要阻止一件事的發生,就把那發生這件事的源頭給毀掉,更何況你還是我的兒子,媽媽決定不再幹涉你的事情了,媽媽也會告訴你爸爸,還有安叔叔。可你要答應我,無能今後你會成為什麼樣的人,無論遇到什麼事情,決不能成為像柳依依那樣的妖孽,更不可以殺人,行嗎?”

“媽媽,你怎麼又允許我了?”小越吃驚地看著媽媽。

“孩子,我即便阻止了你,我還能阻止其他人嗎?你是我兒子,雖然有時你調皮搗蛋,把媽媽氣得要死,可媽媽知道你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媽媽希望你有出息,有作為,說不定有一天,媽媽、爸爸,還有你安然叔叔都還需要你的保護!”

“媽媽,你說的我一定會做到!”

“好!”娃娃笑了,她伸手拍了拍小越的臉,“媽媽信你,可有些時候,有些事情確實很難做,比如……”

“比如什麼?”

“比如你把山上豺狼虎豹攆得滿山跑,獵戶們就獵不到獵物,他們就會捱餓;如果任由獵戶們捕殺獵物,那些嗷嗷待哺幼崽就會餓死;如果獵戶們不捕殺那些豺狼虎豹,那些弱小的動物又會成為它們的食物……你說,該怎麼做?”

“嗯!是的,好像是很難辦!”小越笑了。

“所以媽媽要告誡你,‘更不可以殺人!’人死了,覆水難收!而且嗜血有癮,嗜血能成性,嗜血能把人變成魔鬼!”

“媽媽,我會把你的話當戒律的!”

“媽媽昨天晚上還想許多其他的事情,媽媽和你總算是過上了兩年清靜的日子,而也就是這兩年,這種清靜無爭的生活讓媽媽一直把你當作一個小孩子,媽媽沒有想過你總有一天會離開媽媽,獨自面對這個世界……”

“媽媽,我是不會離開你的!”小越一聽趕緊說到。

“這話就有點孩子氣了!”娃娃一聽笑了起來,“媽媽只是你生命中能陪伴你走一程的人,而陪伴你走完這一生的可不是你媽媽啊!”

“媽媽!”聽媽媽這樣一說,小越頓時感覺鼻子一酸,眼圈下子就紅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武俠小說相關閱讀More+

心獄之門

小夜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