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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李文龍緩期!
肯定是還有些其他的條件她沒有說出來,這裡面肯定有自己不清楚的事!
“不行,換什麼親!我不同意,我說家裡提到你的時候,他們都是怪怪地。
現在家裡有我分擔,你安心在家裡把身體養好了,碰到合適的再嫁。
不行,我現在就得找老爸老媽把事情說清楚。”
大姐把東西放回布袋子抓住了車把,心情複雜地安慰起來,更多地是顯得無奈。
“你不要衝動,這不是還在商量嘛!”
“不用商量了,我知道你在為家裡的糧食和我讀書的事發愁,真的不必要。
聽我的沒有錯,我現在都能賺錢了,一天就賺了30多元,學費這些根本就不用愁,你先拿20塊錢找個時間去買圍巾做衣服,剩下的事情我會處理好。
如果那家人的女孩子大哥很喜歡,我們可以多給一些彩禮,讓他自己花錢娶媳婦就好了,沒有必要把自己搭上去,這對你不公平。
好了,我們先回家幫大哥砍竹子,他一個人也忙不過來。”
現在是要說服老爸老媽,用這點賣魚的錢,肯定是不夠,因為不夠穩定,他們也不會相信。
大不了就放棄學業吧,對自己而言上學與否不是很重要,如果是因為讀書而讓自己大姐被迫嫁人,那重生還有什麼意義。
回到莊裡,想要把腳踏車先還給姚志良,敲了他家門半天,也不見有人從院子裡出來,只能先放棄剛到家門口,看到了不少的村民圍在這裡,原來都跑這來了。
細看下才發現是吳淑琴帶著吳美華一家人在中間,正對著院門內破口大罵,結合大夥的議論聲才知道,李文龍把事情都扛了下來被判了一年,緩期一年執行。
這老孃們還真是沒完沒了啊!
李文魁覺得輕判了,應該是李望山有找關係了吧,不過都已經判緩期了就應該一家人都老實一點,還敢到自己家門口來罵街,偷雞賊還敢這麼囂張實在是無法理解這家人的邏輯,法盲啊!
推著腳踏車擠開了人群走了進去,確定沒有村幹部,都是一些沒有上工的老人和小孩居多。
“喲呵,這不是偷雞賊的家人嘛!怎麼跑到我家裡來,是嫌判罰不夠重,準備加點料啊!
大姐,你先把東西放進屋子裡去,我去有一趟公安局報案,偷雞賊敢跑到我們家來鬧事,這家人腦子有問題啊!”
大姐以為自己是開玩笑,提著布包往院子裡走去,路過吳淑琴身邊還喊了一聲,結果半天沒有反應,順著視線看去,原來是看到李文魁正騎著車往外走去。
這下吳淑琴一家人傻眼了,沒有想到這邊說幹就幹,一點也不拖泥帶水,趕緊帶著家人離開,不講武德啊!
李文魁也真沒有要打算去報公安,嚇唬吳淑琴而已,浪費在這家人身上的時間有點多,等李文龍出來的時候,找個機會激怒他出手,爭取把緩期直接改成送進去。
這是成本最小的,到時候再去一趟他家裡,順便把該補齊的農具和餐具都補齊了,對這家人沒有什麼心理負擔,反正覺得這些東西都是應該分給自己家的,被霸佔了而已。
在後山的竹林找了到正在砍伐竹子的大哥,小妹也在這裡,幾個人都幫忙,李文魁離開了幾個人,拿著柴刀砍了不少扔進了空間,空間裡的活都是自動的,搭建起來的速度飛快!
根據自己後世見過個竹樓風格,簡易的休息竹樓,倉庫,廚房,竹筒圍成菜園子,雞鴨舍,都是隻是時間問題,估計需要幾天的時間,反正也不急。
還得去一趟河邊或者石山那邊,搭建豬舍和其他動物的房屋,要用到石頭,等忙得差不多了,大哥準備收工了,竹子拿回去後還得整理,想要儘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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