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兵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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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吳子兵法(4)
武侯問曰:“進兵之道何先?”
起對曰:“先明四輕、二重、一倍。”
曰:“何謂也?”
對曰:“使地輕馬,馬輕車,車輕人,人輕戰。明知(陰陽)[險易],則地輕馬;芻秣以時,則馬輕車;膏鐧有餘,則車輕人;鋒銳甲堅,則人輕戰。進有重賞,退有重刑,行之以信。(令制遠)[審能達]此,勝之主也。”
武侯問曰:“兵何以為勝?”
起對曰:“以治為勝。”
又問曰:“不在眾寡?”
對曰:“若法令不明,賞罰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進,雖有百萬,何益於用?所謂治者,居則有禮,動則有威,進不可擋,退不可追,前卻有節,左右應麾,雖絕成陳,雖散成行。與之安,與之危,其眾可合而不可離,可用而不可疲,投之所往,天下莫當,名曰父子之兵。”
吳子曰:“凡行軍之道,無犯進止之節,無失飲食之適,無絕人馬之力。此三者,所以任其上令,任其上令,則治之所由生也。若進止不度,飲食不適,馬疲人倦而不解舍,所以不任其上令,上令既廢,以居則亂,以戰則敗。”
吳子曰:“凡兵戰之場,立屍之地,必死則生,幸生則死。其善將者,如坐漏船之中,伏燒屋之下,使智者不及謀,勇者不及怒,受敵可也。故曰:用兵之害,猶豫最大,三軍之災,生於狐疑。”
吳子曰:“夫人(當)[常]死其所不能,敗其所不便。故用兵之法:教戎為先。一人學戰,教成十人;十人學戰,教成百人;百人學戰,教成千人;千人學戰,教成萬人;萬人學戰,教成三軍。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圓而方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後之,分而合之,結而解之。每變皆習,乃授其兵。是為將事。”
吳子曰:“教戰之令,短者持矛戟,長者持弓弩,強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給廝樣,智者為謀主。鄉里相比,什伍相保。一鼓整兵,二鼓習陳,三鼓趨食,四鼓嚴辯,五鼓就行。聞鼓聲合,然後舉旗。”
武侯問曰:“三軍進止,豈有道乎?”
起對曰:“無當天灶,無當龍頭。天灶者,大谷之口;龍頭者,大山之端。必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招搖在上,從事於下。將戰之時,審候風所從來,風順致呼而從之,風逆堅陳以待之。”
武侯問曰:“凡畜(卒)[車]騎,豈有方乎?”
起對曰:“夫馬,必安其處所,適其水草,節其飢飽。冬則溫(燒)[廄],夏則涼廡。刻剔毛鬣,謹落四下,戢其耳目,無令驚駭,習其馳逐,閒其進止,人馬相親,然後可使。車騎之具,鞍,勒,銜、轡,必令完堅。凡馬不傷於末,必傷於始;不傷於飢,必傷於飽。日暮道遠,必數上下,寧勞於人,慎無勞馬,常令有餘,備敵覆我。能明此者,橫行天下。”
論將第四
吳子曰:“夫總文武者,軍之將也,兼剛柔者,兵之事也。凡人論將,常觀於勇,勇之於將,乃數分之一爾。夫勇者必輕合,輕合而不知利,未可也。故將之所慎者五:一曰理,二曰備,三曰果,四曰戎,五曰約。理者,治眾如治寡;備者,出門如見敵;果者,臨敵不懷生;戎者,雖克如始戰;約者,法令省而不煩。受命而不辭,敵破而後言返,將之禮也。故師出之日,有死之榮,無生之辱。”
吳子曰:“凡兵有四機:一曰氣機,二曰地機,三曰事機,四曰力機。三軍之眾,百萬之師,張設輕重,在於一人,是謂氣機。路狹道險,名山大塞,十夫所守,千夫不過,是謂地機。善行間諜,輕兵往來,分散其眾,使其君臣相怨,上下相咎,是為事機。車堅管轄,舟利櫓楫,士習戰陳,馬閒馳逐,是謂力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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