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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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吳子兵法
圖國第一
吳起儒服,以兵機見魏文侯。
文侯曰:“寡人不好軍旅之事。”
起曰:“臣以見佔隱,以往察來,主君何言與心違。今君四時使斬離皮革,掩以朱漆,畫以丹青,爍以犀象。冬日衣之則不溫,夏日衣之則不涼。以長戟二丈四尺,短戟一丈二尺。革車奄戶,縵輪籠轂,觀之於目則不麗,乘之以田則不輕,不識主君安用此也?若以備進戰退守,而不求用者,譬猶伏雞之搏狸,乳犬之犯虎,雖有鬥心,隨之死矣。昔承桑氏之君,修德廢武,以滅其國;有扈氏之君,恃眾好勇,以喪其社稷。明主鑑茲,必內修文德,外治武備。故當敵而不進,無逮於義也;殭屍而哀之,無逮於仁也。”
於是文侯身自布席,夫人捧觴,醮吳起於廟,立為大將,守西河。與諸侯大戰七十六,全勝六十四,餘則鈞解。闢土四面,拓地千里,皆起之功也。
吳子曰:“昔之圖國家者,必先教百姓而親萬民。有四不和:不和於國,不可以出軍;不和于軍,不可以出陳;不和於陳,不可以進戰;不和於戰,不可以決勝。是以有道之主,將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不敢信其私謀,必告於祖廟,啟於元龜,參之天時,吉乃後舉。民知君之愛其命,惜其死,若此之至,而與之臨難,則士以(盡)[進]死為榮,退生為辱矣。”
吳子曰:“夫道者,所以反本復始;義者,所以行事立功;謀者,所以違害就利;要者,所以保業守成。若行不合道,舉不合義,而處大居貴,患必及之。是以聖人綏之以道,理之以義,動之以禮,撫之以仁。此四德者,修之則興,廢之則衰,故成湯討桀而夏民喜悅,周武伐紂而殷人不非。舉順天人,故能然矣。”
吳子曰:“凡治國治軍,必教之以禮,勵之以義,使有恥也。夫人有恥,在大足以戰,在小足以守矣。然戰勝易,守勝難。故曰:天下戰國,五勝者禍,四勝者弊,三勝者霸,二勝者王,一勝者帝。是以數勝得天下者稀,以亡者眾。”
吳子曰:“凡兵者之所以起者有五:一曰爭名,而曰爭利,三曰積(德)惡,四曰內亂,五曰因飢。其名有五:一曰義兵,二曰強兵,三曰剛兵,四曰暴兵,五曰逆兵。禁暴救亂曰義,恃眾以伐曰強,因怒興師曰剛,棄禮貪利曰暴,國亂人疲,舉事動眾曰逆。五者之(數)[服],各有其道,義必以禮服,強必以謙服,剛必以辭服,暴必以詐服,逆必以權服。”
武侯問曰:“願聞治兵、料人、固國之道。”
起對曰:“古之明王,必謹君臣之禮,飾上下之儀,安集吏民,順俗而教,簡寡良才,以備不虞。昔齊桓募士五萬,以霸諸侯;晉文召為前行四萬,以獲其志;秦繆置陷陳三萬,以服鄰敵。故強國之君,必料其民。民有膽勇氣力者,聚為一卒。樂以進戰效力,以顯其忠勇者,聚為一卒。能逾高超遠,輕足善走者,聚為一卒。王臣失位而欲見功於上者,聚為一卒。棄城去守,欲除其醜者,聚為一卒。此五者,軍之練銳也。有此三千人,內出可以決圍,外入可以屠城矣。”
武侯問曰:“願聞陳必定、守必固、戰必勝之道。”
起對曰:“立見且可,豈直聞乎!君能使賢者居上,不肖者處下,則陳已定矣;民安其田宅,親其有司,則守已固矣。百姓皆是吾君而非鄰國,則戰已勝矣。”
武侯嘗謀事,群臣莫能及,罷朝而有喜色。起進曰:“昔楚莊王嘗謀事,群臣莫能及,退朝而有憂色。申公問曰:‘君有憂色,何也?’曰:‘寡人聞之,世不絕聖,國不乏賢,能得其師者王,得其友者霸。今寡人不才,而群臣莫及者,楚國其殆矣!’此楚莊王之所憂,而君說之,臣竊懼矣。”於是武侯有慚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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