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老闆叫你們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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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樣,人品有問題?
若是人品有問題,那為什麼還要帶著妹妹投靠?
沒道理啊。
見迷離沒有回答,凌風的眼裡的期望少了大半:“迷老闆,我可以在外面,你收留下我妹妹就好,我可以繳納食物或者資源。”
凌風的妹妹,凌雪,人如其名,膚白如雪,很文靜,很美麗的女孩子,身材也是極佳。
即使是十幾天沒有用水的情況下,她依舊整理的很整潔。
“哥,不用求人。”凌雪帶著些許哭腔,“我就和你在一起。”
差點動搖的迷離,聽見凌雪的話,轉頭就沒搭理他們。
演戲,誰不會?
“走。”迷離對著開車的肖柏青說道。
姚媛和李安靈則探出車窗:“快點,走,走,老闆叫你們一起走。”
迷離:???
我什麼時候說過帶他們走?
迷離剛想說話,肖柏青發動了車子:“凌哥,帶上凌雪妹妹,跟著我們的車。”
皮卡與後面白色的轎車,已經錯開了十幾米遠,好像反悔有些來不及了。
回到別墅群,迷離下車單獨和凌風聊了聊。
“你的能力是什麼?”迷離直接了當,也是算是對凌風人品的考驗。
覺醒的能力,自然是知道的人越少,才對自己越有利。
可這往往是最能體現的自己身價值的投名狀。
“控制,短暫的控制。”凌風摸了摸自己扎手的鬍子,想了會兒,似乎覺得不夠完善,又補充道:“只能控制比自己等級低,或者同級且異能值比自己少的人。”
二十四五歲的他,由於十幾天沒有洗澡的緣故,身體分泌的油脂從頭髮滲透出來,但看起來沒有多邋遢,只是顯得蒼老。
“還有呢?”迷離見他右手的食指與中指之間微微泛黃,還有隆起的老繭,於是從口袋裡(實則從空間中)拿出包華子,抽出一根,遞給了他。
凌風接過煙,稀疏平常點著,抽了起來。
在他看來,迷離手裡有煙,再正常不過了。
迷離對他來說,是一個謎一樣的人。
反應速度快,甚至超過自己。
覺醒的能力也極為恐怖。
若不是自己看見迷離手裡的虛點狀的物質一閃即逝,而且是兩次。
自己也不會帶著妹妹,貿然投靠迷離。
他是真的很強。
“喪屍也能控制,條件一樣,每天有次數,最多三次。每次持續30秒。控制多人的時候,秒數平攤。如果群體控制裡面等級有高低的話,也會出現等級高的控制時間縮短問題……”
凌風想了想,點點頭,差不多,就這些了。
迷離還在細細想著凌風的技能,卻見凌風再次開口:“我還能扔飛刀,還會點功夫……”
好傢伙,會的可真多。
而且都是實打實的,具有殺傷性的能力。
“缺陷呢?”迷離記得,在面對小隊9人時,凌風使用過這個技能,但當時,好像所有人都沒有動。
凌風沒有猶豫的說出了口:“缺陷就是,控制人數超過3人,我會因為精神力的不夠,導致無法移動。”
迷離很是滿意的點點頭,隨後叫來了凌雪。
當著兩人的面,說道:“跟著我,有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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