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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市民的關注。

見義勇為的下場!

被救人反告救人者!

兩句話標題,讓佔據半版的報道吸引了所有拿到報紙人的眼球。

看完報道,群眾形成了兩個倒向。

大部分倒向見義勇為的村長,村長不伸張正義,村子還不亂了套?

緊急之下救了人,被救人受了點傷,卻叫救人的村長負責一切費用,公理何在?

小部分倒向了林婉,覺得林婉很可憐,娘和哥都進了監獄。

父親又是個癱瘓之人,姐姐也躺在醫院裡,害得林婉受傷的村長就該負責到底,怎麼能半途退場呢?

大部分人覺得小部分人思想狹隘,村長又沒說不管,不是回去安排後續去了嗎?

而且當時林婉的親人都在醫院裡。

一個管理幾千人的村長,難道要全程陪同這一家子把事情解決完了才能離開嗎?

那還是村長嗎?那是林婉的家長吧?就算是林婉的家長,林婉家三口都住院,也不可能只顧她一個人啊?

三個人裡面,林婉是最不需要照顧的好不好?偏她還要用她被村長所傷一事鬧事。

那她怎麼不告她哥?要不是她哥掐她,她能跟她哥一起摔倒嗎?她哥既然是她哥,為什麼不在摔倒的時候護著她?

她哥滿了十八歲了,是個大人了,有護著她的責任和義務。

小部分人覺得大部分人這是強詞奪理,林婉哥都入獄了,還怎麼告?

大部分人反駁回去,怎麼就不能告了,讓他罪上加罪就是了。還不是林婉知道欺軟怕硬,欺負好人怕惡人?

兩幫理論由省城向外蔓延。

不僅李村長和林婉成了名人,監獄裡的林恩虎和他娘也成了名人。

縣醫院的林二來和林嫚同樣成了名人。

林嫚養傷期間非常配合醫生和護士。

對妹妹的行為並不知道,等知道的時候,已經形成了大風暴。

省裡特意開了個會,針對李村長和林婉之間的賠付問題展開了討論。

誰都知道庫山裡村民都不缺錢。

報道出這件事情的記者,也在開篇就寫了是庫山裡李村長愛人提供的資訊資料。

報道中記者還引用了李村長愛人的一句話:

“傷了歹徒或者人質,叫做故意傷人罪。傷了自己叫做多管閒事。傷重了沒了,叫做英勇就義。報道出此事,我想要的是公平公正,我想問的是良心何在?我想知道是道德還有沒有底線?”

李村長愛人要的是什麼,報道中直接寫出來了。

參與會議之人沉默著。

這件事情的是是非非,社會上形成的兩幫理論,他們也都知道。

他們無法說哪一幫對,哪一幫不對。

按法律來說,林婉要求賠償並沒有錯。

按人情和道德上來說,大錯特錯。

賠,寒了救人者心!

不賠,傷了傷者心!

賠者賠了,要公平公正問良心問道德。

傷者要了,就能心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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