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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夜舉起手中的兩串鑰匙,道:“雖然目前找到的證物不多。但我身上的鑰匙本身就是一件證物。大家可以拿過去聞一聞,是不是可以聞見血腥味。”
座位離楊夜最近的顧良首先接過了鑰匙,他先聞了一下鑰匙,再仔細看了看,能看到鑰匙的細縫裡有些許的血跡。
顧良看完鑰匙,身邊的李曉玉把鑰匙接了過去。
隨後李曉玉忍不住道:“對!有很濃的血腥味!而且鑰匙縫裡還有血。這……這鑰匙難道是兇器?可不像啊,鑰匙不至於能在死者身上劃出那麼深的傷口。”
楊夜搖頭,只問李曉玉:“你還記不記得昨晚我借過你的唇膏?”
李曉玉點點頭:“記得。你看見我們女生帶的有唇膏過來,就借走了一支。”
李曉玉沒好意思說,她昨天還以為楊夜要給顧涼涼抹,以為他要調戲顧良、逗弄人家。
拍拍自己的臉,李曉玉再問:“那是女生宿舍裡本來就有的。我們昨晚順手帶過來了。”
“那個唇膏是有顏色的。”楊夜道,“事實上昨晚入睡前,我往鑰匙上抹過唇膏。現在鑰匙上唇膏的顏色一點都沒看不見了。注意,是每把鑰匙上,我都抹了唇膏。”
“我有兩串鑰匙,101和201教室的。每個教室兩邊各有3個窗戶,每邊窗戶的鑰匙是通用的,所以每間教室一共有3把鑰匙。也就是我手上一共有6把鑰匙。”
“現在的情況是,6把鑰匙上的唇膏都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些許血跡,和血腥味。”
“鑰匙當然不可能直接作為兇器,這些鑰匙並不長,就算真能扎進身體裡,應該也不足以致死。”
“因此我認為,兇手只是盜取過我的鑰匙,他殺人後手上是有血的,可能他是用血手碰過我的鑰匙,導致上面染上了血跡。之後,兇手也許就是用清潔布一類的東西擦了一下鑰匙,又或者他去過衛生間簡單沖洗鑰匙,再把鑰匙還了過來。”
“這個過程中,他弄掉了唇膏的顏色,還弄掉了鑰匙上的大部分血跡,但少部分縫隙裡的血跡,沒能被清理掉。”
楊夜做這段陳述的過程中,大家挨著檢視鑰匙,輪了一圈,現在顧良將鑰匙還給了楊夜。
楊夜從顧良手裡拿過鑰匙的時候,食指勾了一下人手背,撩得顧良手背一癢,像小螞蟻爬過一樣。
顧良立刻抬起眼瞼睨他一眼,楊夜略勾了勾唇角,面上一本正經地繼續分析案情。
“現在這起案件存在很多問題。第一,我們明明分了組,兇殺案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第二,我把鑰匙貼身藏著,兇手不可能在不弄醒我的情況下偷到鑰匙。那麼他到底是怎麼做到的?我一開始懷疑,是不是兇手用了迷藥一類的,可是剛才在周圍找了一圈,並沒有找到相關線索。如果稍後要展開第二輪探查的話,我建議大家重點找下迷藥相關的線索。”
“第三,兇手偷鑰匙的目的是什麼,是不是為了去外面拿兇器,比如刀一類的?可案發現場周圍並沒有刀。唯一有刀的地方是食堂後廚。食堂往返教學樓,需要整整半個小時。如果兇器就是食堂的刀,現在存在一個問題。”
“剛才吃早飯的時候,我跟高食堂確認過了,後廚的刀並沒有少。”
“這意味著,如果食堂後廚的刀就是兇器,那麼兇手的動線是——離開教學樓去食堂拿刀,返回教學樓殺人,再把刀洗乾淨還回去,最後再折返教學樓。”
“這個過程需要從教學樓往返兩次食堂,滿打滿算,也至少需要一個小時的時間。這還沒算他殺人的時間。”
“理論上,我認為兇手不會這麼做。因為這需要他冒險離開一個小時。萬一這一個小時中有人醒了,他就暴露了。”
楊夜發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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