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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戶沒有簽約?”我急切地問道。
“不到50戶,主要是有些業主在外地,還有一些,不知受了何人的挑唆,答應好好的,簽約時卻放棄了。”
“警察沒有來執法嗎?圍攻工地可是犯法行為。”
“分局派幾個人來了,聲稱接到上級指示,不管民眾行為,主要監督我們的人是否毆打民眾。”
“我知道了。馬上讓採購部緊急採購防護鐵絲網,將工地護欄加高到四米。我現在問問何局,看看究竟出了什麼事?”
我很快撥通了大象的電話:“小宇,很對不起。本來我已經安排好人去工地維持秩序,忽然接到局長命令,讓我們按兵不動,說是市裡的安排。沒辦法,我剛剛派了一箇中隊的交警,去現場維持交通秩序,基本只能管到馬路牙子以下的道路上,民眾聚集在人行道上,我們就無能為力了。”
“你知道市裡哪位領導下的命令嗎?”
“局長沒有和我說,我猜是陳新。”
“正是,你幫我出出主意,現在這種狀態應該怎麼辦?”
“解鈴還須繫鈴人,最好的辦法是找陳新協商,如若不成,就找他上面的領匯出面協調。還有,就是舉報,讓有關部門查他。最後這招最管用。”
我接著撥通了企劃部經理吳雙的電話:“吳經理,你有沒有非常要好的大媒體記者?”
“張總,省電視臺新聞欄目的記者王靜是我的同學,我已經聯絡她了,她和採訪組還在路上。不過,市臺今日焦點那位妖精早早就到了現場,好像事先安排好了。而且,最令人氣憤的是,不聽我們辯解,只聽那些刁民的一面之辭。”
“注意你的措辭,如果真讓那些民眾聽到就麻煩了。我給你幾個電話,有律師、有大學法律教授,你讓王靜女士電話採訪這幾個人,他們應該從法律的角度詮釋民眾的訴求和行為是否合法。”
放下電話,我考慮到現在的當務之急是讓水泥罐車能進入到工地。我再一次撥通了婷婷的電話:“我們的工程部這時候指望不上,現在你馬上找四建的經理,讓他在南側臨時開個口子,僅供工程車輛出入。現在北側估計停了不少水泥罐車,先不要動,就讓老百姓去攔阻,等我命令後再往南口開。還有,馬上求你二哥,派幾名身強力壯的保鏢,把守住這個出入口,每人每天800元,條件是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馬上就到,這兩輛灑水車就停在門口做路障,你抓緊時間佈置下去。”
事出緊急,此刻我不得不和陳新再過過招。陳新的電話撥通,接電話的是他的女秘書:“張總,對不起,陳市長正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還未待我回話,傲慢的女秘書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此時,董事長的電話打了進來:“小宇,聽說你去送孤魂野鬼了,這麼大的事情為何不請示我?”
“董事長,這是小事兒,我能處理得好,所以就沒有請示您。”
“小事兒?這可是有生命危險啊。小宇啊,你的安危不僅僅是你個人的事兒啊,更是集團的大事兒。因為,你已經是集團的寶貴財富了,你若有事兒,就是集團重大的損失,你清楚嗎?以後這種事兒,絕不可親力親為。”
我連忙岔開話題:“知道了,董事長。不過現在工地上的事兒,才是大事兒。“
“因事出緊急,公司又聯絡不到你,王會計已經把工地上發生的一切向我彙報了。既然陳新這個人油鹽不進,我們就不怕和他翻臉。我剛剛開完董事會,會上討論了陳新的問題,董事們一致同意將我們手中的證據上繳給中紀委,讓他們處理。”
“這不失一個好辦法。可是,董事長您應該清楚,中紀委雙規一名官員,從蒐集證據到執行至少需要三個月。我們的混凝土可是一天也不能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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