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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而它擁有一個極為神奇的魔力,這魔力才是讓無數人對它趨之若鶩的原因。”管事緩緩道:“凡是擁有這‘情人之淚’的人,就可以將它一分為二,自己服下一半,如果再把另外一半給一個自己心儀之人吃下的話,那麼……”
陳道臨聽到這裡,忽然眉頭一皺,冷冷道:“然後,對方就會愛上他(她)?”
“正是如此。”管事輕輕笑道:“只不過,這效果並不是很持久,人類服下的話,效力大約能持續十天左右。但是至少在十天之內,服下這果實之人,會死心塌地的愛上對方,就如同任何一個陷入熱戀真愛中的人一樣,對另外一方言聽計從,無私付出……而十天一過,魔法的效力就會消退,這種深愛的感覺也會煙消雲散,而當事人回想從前,往往都會覺得自己彷彿是經歷了一場夢幻一般。”
聽到這裡,陳道臨還只是皺眉,沒說話,而旁邊的巴羅莎卻已經再也忍耐不住,用極為不滿的語氣,低聲道:“無恥之極!精靈族歷來只是將情人淚當做是聖物供奉起來,以示對這世間真愛的尊敬。可你們卻居然利用它的魔法效力,把這東西賣給人來盈利!無恥,簡直是無恥!”
陳道臨聽了,嘆了口氣。他瞬間就明白了巴羅莎的意思。
很顯然,這“情人之淚”簡直就是一種騙財騙色最好的東西了。
這東西固然是能叫人墜入愛河。
可試想,什麼人才會需要這種東西?
原本就相愛的情侶自然不需要的。
那麼,也只有一種人才會需要這種東西:單相思的。
也就是說,你喜歡對方,對方卻對你無意。
這種事情,才會需要用到這種情人之淚
。
只要自己服下一半,再騙對方吃下另外一半,那麼哪怕原本對方對你再如何不屑一顧,也會立刻愛上你。
可這種做法,和欺騙有什麼不同?
在純真的精靈看來,真正的愛情應該是發自內心的真情,而不是這種類似藥物迷幻劑一樣作用產生的幻覺!
而利用這種東西來得到對方的愛情……不是欺騙是什麼?
最可恨的是,這東西的效果只有十天!也就是說,你只能享受對方十天的愛戀之情。
十天之後,對方清醒之後,依然還是不會愛你。
那麼,再往深一步想想:
假如,你是真心愛一個人,可對方並不愛你,你會對對方使用這種東西麼?顯然不會!因為如果你真愛一個人,就不會用這種用來欺騙的迷幻藥來騙取對方十天的“愛情”,如果是真愛的話,是絕不會想到欺騙對方的感情的。
只有那種純粹的佔有慾,才會想使用這種東西。
說白了,什麼人最希望用這種東西?就是騙財騙色!
比如富家子弟看上某個女子,欲求而不得,就乾脆用這東西來得手,十天的時間,反正該得到的也得到了,想佔有的也佔有了,十天一過,目的也達到了,也就無所謂了。
說白了……這東西的藥效,其實就是一個……十天藥效的迷幻藥!
這種做法,和陳道臨在現實生活之中聽說的那種在酒吧裡給女孩下迷藥迷.奸女子的下三濫,有什麼區別?
也難怪巴羅莎生氣了。
這種原本是寓意著精靈族最神聖最高貴的愛情生物,卻被人類如此利用。
這簡直就是*裸的褻瀆啊!!
這種做法,簡直就如同是一個佛家子弟,忽然看見有人拿著高僧的舍利子來當原來製作偉哥,不和你拼命才怪呢!
(通知一件事情:很抱歉的告訴大家,我這兩天要陪老婆回一趟她的老家。畢竟最近這些天比較特殊,正好是中秋和國慶兩個長假,所以老婆專門調休,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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